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吗?

发布时间:2015-02-28
新闻来源: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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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醉驾入刑以来全市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情况。

 

会议通报,自201151醉驾入刑以来,西宁市各区县法院共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79379人,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378378人,全部为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除3人因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余375人分别被判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1000-10000元,其中对237人依法适用了缓刑。从各年度收案情况来看,西宁市危险驾驶案件呈现出案件受理数呈逐年增长趋势、案件发生地点分布以市区比例较高、犯罪主体以男性为主、文化程度以小学和初中学历为主、职业上以无业和务工人员为主、年龄上以3050周岁群体为主、犯罪多发时段在晚上和节假日、主要以小型轿车、二轮摩托、普通货车为主等特点。据分析,劝酒、敬酒等不良风俗习惯的影响、醉驾者法律意识淡薄、普遍怀有侥幸心理等成为醉驾行为的主要成因。

 

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向全社会宣传醉驾的社会危害性,一方面督促公、检、法部门相互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另一方面,提醒广大市民,树立安全文明驾驶意识,自觉守法,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切实营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人人监督醉驾的社会氛围,以有效防范此类行为的发生。

 

新华社青海分社、青海日报、青海新闻网、青海法制报等11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原标题: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醉驾入刑以来危险驾驶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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