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哪些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

发布时间:2015-03-03
新闻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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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案

 

200841日,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被天津市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30万元。

 

刘志华案

 

20081019日,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绍基案

 

2010724日,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华元案

 

2010910日,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死刑,缓期二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康日新案

 

20101119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因受贿案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姜人杰案

 

全国“第一贪”,曾利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置换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其中,2001年底,姜人杰接受苏州市正基房产公司总经理顾文彬请托,使顾文彬保留下本应由政府收回的地块。后经过姜人杰的工作,顾文彬置换得另一块同等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出让,得人民币23940万元,将其中的8250万元送给姜人杰。姜安排其子姜荑用该款在上海成立了仁和泓业投资有限公司。此外,姜人杰还让姜荑以亲戚名义成立苏州福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受贿人将1900万元打入该公司,并免去姜荑的300万元借款。20117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许迈永案

 

出生于1959年,曾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犯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3项罪名。19955月至20094月,许迈永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索取浙江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宝库等14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他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利润 5359万余元。此外,许迈永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7170万余元。20117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原标题: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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