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发布时间:2011-08-05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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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

  一般而言,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可靠。就来自同一来源的证据,距原始证据越近的通常越可靠,转手和复制的次数越多,离证明对象越远,其所含信息发生减损或者扭曲的可能性越大。

  传来证据的运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没有正确的来源或者来源不明的传说、文字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取得或者确有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

  (3)应当收集和运用距原始证据最近的传来证据;

  (4)如果案内只有传来证据而没有原始证据,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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