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香港“六合彩”接受投注的行为是否可以定赌博罪?
利用香港“六合彩”的中奖号码接受投注,因其未实际发售彩票,且侵害的客体属社会管理秩序而非市场经济秩序,同时其危害性远小于违法发行彩票,其性质应属赌博罪而不是非法经营罪。
会计挪2099万公款炒股赌博该如何定罪?
因挪用公款2099万元,近日,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谭水平有期徒刑十五年。谭水平究竟何许人也?他是如何将这些巨额公款挪用到手的?他挪用这些巨资干了些什么?10月25日,承办此案的潜江市检察院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在国内遥控境外人员下注是否构成赌博罪?
李某与澳门美高梅赌场联系,办理了进行电话投注的申请,取得赌场的账户,并事先安排人员在境外赌场负责确认赌资到位、接听投注电话、代为投注、结算赌账。后来李某联系了周某、贺某、王某、吴某等人,在其住所连续三晚每次共同出资约900万港币进行投注。李某每次从其在赌场的账户上出资以换取“洗码费”(澳门赌场给出资人换取赌博筹码的账户回扣)。三次赌博赌资累计人民币2380余
骗取特定被害人的信任使其“自愿”依赌博规则交付钱财的定性
2010年9月3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洪某伙同赵某(逮捕,另案处理)等人预先在舒城县梅河路“舒怡宾馆”以208房控制室、308房间为赌博室,准备了微型摄像头和内部装有小铁块的骰子等诈赌所用工具,诱骗受害人吴某、郑某(作治安处罚)进行诈赌,受害人吴某、郑某因诈赌共被骗走现金18600元人民币。
基于犯罪学的视角对体育赌博犯罪的样态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
体育赌博犯罪是以体育比赛的结果论输赢,从而决定财物得失的特殊赌博犯罪。犯罪组织是层级代理的“金字塔形”结构,依靠网络等科技手段较隐蔽。我国体育赌博犯罪具有深刻的社会转型与体育改制等背景。体育赌博犯罪具有全球化、集团化、智能化、多样化和巨额化等特征。其危害性除了败坏社会风气、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和危害金融安全,还破坏了体育公平竞争原则、造成体育竞技水平下降和冲击
在网络赌博犯罪中该如何认定“开设赌场”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包括网络赌博在内的网络犯罪迅速增加。网络赌博犯罪不仅成本低廉,超越时空限制,危害严重,而且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查处困难,其中尤以开设赌场罪最为突出。
在赌博中索赌资恐吓拘禁同伙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2007年9月18日,赖某请田某介绍一个会“出老千”的人替她赌博赢钱。次日下午,甘某应田某之约来到后,当众演示了他的“千术”。谢某、赖某及徐某观看后当场决定出资让甘某替他们赌博赢钱,并将甘某带到几个地下赌场,由赖某出资,甘某、徐某两人进行赌博,但甘某将赖某的4.2万元钱全部输光。
赌博中发放高利贷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笔者认为对照刑法规定,对赌博中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应遵从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刑法处理。一、直接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论;二、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三、以高利转贷罪、非法经营罪论或处以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