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和"大义灭亲"行为——故意杀人罪中之特别情况定性
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我国不承认“家法”,对一切违法犯罪人都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处死他人。行为人对违法犯罪的亲属,也只能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私自处死违法犯罪亲属的,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金融凭证诈骗罪界定标准之思考
金融凭证指银行及银行类金融机构依法办理银行业务所使用的结算凭证;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除形式要件虚假之外还包括有权制作人或无权制作人违法制作不实内容、形式要件真实的金融凭证。“使用”只指直接兑现金融凭证记载的财产权利,不包括用其质押、展示等间接使用。使用作废金融凭证或只是冒用他人真实有效的金融凭证诈骗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采盗窃、抢劫、抢夺等手段获真实有效金融
诈骗罪认定原则及争议问题探究
诈骗罪的数额认定以及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都是司法实践中不好处理的问题。数额既是认定诈骗罪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又是对诈骗犯罪分子量刑的主要依据之一。因而研究诈骗数额对于正确认定诈骗犯罪,有效地惩治诈骗犯罪分子,均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被告人“拆东墙补西墙”的数额该如何认定。
准确界定行为构成抢夺罪还是诈骗罪的方法
有些罪名因为某部分的一些结构可能相似而导致罪名的一些争议,在抢夺罪和诈骗罪汇总,它们二者之间是如何进行争议与及分析的呢?
诈骗罪法条竞合中特别关系的确定与处理
特别关系是一种典型的法条竞合现象;法条内容具有对立关系与中立关系时,并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补充关系只是特别关系的另一种表述;包容关系只是特殊关系的外表现象。对于特别关系,原则上采用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但在一定条件下应当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某种行为没有达到司法解释确定的特别法条的定罪标准,但符合普通法条的定罪标准时,应当适用普通法条定罪量刑。
如何理解和处理诈骗罪的特殊情形-三角诈骗
各国刑法理论与审判实践普遍认为,诈骗罪(既遂)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通说认为,交付行为的存在是必要的;交付行为这一要素,是‘没有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对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做出如此解释,显然不是
诈骗罪构成中如何认定财产损失
一般认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陷入或者强化认识错误——受骗者基于认识处分(交付)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1]问题是,如何理解财产损失在诈骗罪中的地位(是否独立的要素)?何谓“财产”损失(是采取法律的财产说、还是经济的财产说)?如何认定财产“损失”(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还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这些都是
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受骗者基于认识错误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
诈骗罪中受骗者的财产处分行为在其“认识错误”与行为人的“取得财产”之间起连接作用,并具有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机能;财产处分者必须是受骗者;在两者间诈骗的情况下,财产处分者既可能是财产所有者,也可能是财产的单纯占有者;三角诈骗的成立,要求受骗者具有处分被害人财产的权限或者处于可以处分被害人财产的地位;处分财产,是指受骗者基于认识错误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
表示的事项具有真实性,是否成立诈骗罪的欺骗行为?
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表现为向受骗者表示虚假的事项,或者说向受骗人传递不真实的资讯。事项的虚假,既可以表现为全部事项的虚假,也可以表现为部分事项的虚假。虚假的表示既可以通过提出某种证据予以证明,也可以不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如果所表示的事项具有真实性,则不成立诈骗罪的欺骗行为。
表示的事项具有真实性,是否成立诈骗罪的欺骗行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为您解答:强迫劳动罪的特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自然人和用人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主体。这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指雇佣职工为其劳动的企业或者个体经济组织。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为您解答:强迫劳动罪的认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主要阐述了强迫劳动罪的认定问题包括:强迫劳动罪与非罪的界限,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及司法实践中一罪与数罪的认定问题。实践中,行为人在强迫职工劳动中,如果对职工又实施了其他故意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侮辱等行为的,对行为人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2014年十大新型诈骗电话 哪个都让你防不胜防
2014年即将结束,那些游手好闲、居心不良之徒,又会想着法子干一票、捞一把、摸一手,各路骗子年底又开始“大显身手”,电信诈骗高峰再次到来。对此,360手机安全中心盘点了2014年十大高发电信诈骗类型,手机用户一定要提高警惕,了解骗局提早预防,并安装360手机卫士等安全软件识别诈骗短信和电话,特别提醒老年人注意防范。
技术型银行卡诈骗防范技巧大公开
大家都知道要妥善保管个人信息、警惕可疑电话和短信、妥善保管银行卡、谨慎对待ATM异常现象,但是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诈骗手段,如何才能不掉进圈套。
最新银行卡诈骗手法及典型案例
通过QQ、淘宝等方式骗取银行卡信息后复制伪卡,甚至是通过账户共管后复制伪卡等新型的信用卡技术型犯罪类型层出不穷,手段高超,手法隐蔽,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广州警方提醒注意防范3种新型电信诈骗
2014年10月广州公安局发布了三种新型的电信诈骗手段,分别是自称是要求扣年费、国美最低消费、优质客户提高额度等等,都是一步步让你掉进陷阱,最终一步都是要求转账。市民接到自称XX客服的电话,一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了。
临近年末频现假借“调整信用卡额度” 新型电话诈骗
临近岁末,正是消费者频繁刷卡消费的时期。但与此同时,也是信用卡诈骗、盗刷案件的高发期。不法分子处心积虑设置各种陷阱引诱持卡人上当,除了制造伪卡、失窃卡盗刷、网络诈骗等方式外,近期社会上又出现了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手段。
央视揭秘真假网店等四大新型网络诈骗手段
【畅游网络要小心,诈骗手段在不断翻新,真假网店难以分辨,购物不慎就会被骗。专家支招网购:擦亮双眼,眼见不一定是事实。】网络诈骗案件日益增多,并且花样百出,令人防不胜防。骗子网站数量破亿消费者稍有疏忽就容易落入陷阱。
警惕新型电信诈骗 骗子不用密码也能转走卡内存款
不知道银行卡密码,骗子能不能转走钱?今年5月,一伙湖南籍的犯罪嫌疑人在得知事主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并用自己提供的手机号码绑定事主银行卡后,成功从支付宝里盗走7万元存款。昨日,记者从巫山警方获悉,这是一种新型的电信诈骗手段,到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于上周五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十大新型诈骗电话 哪个都能让你一不小心就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