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冰毒6公斤 死刑?无罪?
是否"明知" ,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也是辩护律师辩护的重要切入点。
合同诈骗罪客观方面的几个基本特征
合同诈骗,是诈骗的一种,是以合同为手段、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高发于市场交易领域。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别规定,与诈骗罪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法条竞合关系,具有诈骗犯罪的所有特征。
刑辩力|刑法第338条和《环境污染案件解释》有关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
刑辩力|论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在刑事辩护全覆盖下的困境和出路
刑事辩护全覆盖的新时代要求之下,法律援助将成为实现这一远大目标的中坚力量。但同时,法律援助刑事辩护的质量是否能够满足刑事辩护全覆盖的要求,将成为这一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因素。
刑辩力|网络传销组织中被洗脑人员在微信群收集个人基本信息应如何定性?
近期,QQ、微信等通讯软件交流群以“民族大业复兴”等名号开展网络传销活动,群主通过各种形式让群成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格后,进行打包上报。该行为被多地警方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或逮捕。该类行为应该如何定性?是否构成犯罪?
刑辩力|违法分包中出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之刍议
建筑业频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特别是近几年这一情况愈演愈烈,使之成为社会极不稳定因素。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因为承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逐利需求纵容借用资质、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所致。
商事犯罪|以买单报关的方式帮助他人获取海关出口数据并获取国家奖励应如何定性?
刘平凡律师从侦查阶段到一审全程参与该案的辩护工作,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邱某明知他人购买海关出口数据用于骗取政府出口创汇奖励金,仍为他人组织货源,制造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将与实际出口货物不相匹配的海关出口数据匹配到邱某展、詹某丰的空壳公司名下,为邱某展等人骗取某省各地政府巨额出口创汇奖励金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的观点值得商榷。
疑似毒品受到污染 能否做为定案的依据
我办理过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以及研究过的毒品犯罪案件中,都有一个共同的通性:现场查获的疑似毒品与鉴定文书中的检材完全是断开的。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检材是从现场查获的疑似毒品中提取的。这意味着,此份鉴定文与本案无关联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它却往往成为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让你很费解。
对正当防卫限度若干问题的新思考
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对于此款规定的正当防卫的限度问题,学界争论良多,实务界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对此条的适用也很困难,不知道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到底如何判定。本文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见解,以期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新思路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涵义与内容———根据罪过实质的考察
罪过的实质是行为人对社会价值的敌视、蔑视或者漠视、轻视的态度;犯罪行为是犯罪主体的主观罪过在现实中的展开。对犯罪故意中“明知”的涵义应作实质理解,即是指“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对自己希望或者放任中的行为是否符合某罪特有的客观性质的明确认识”。明知的内容是行为人对自己意识状态中的行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危害性质(包括行为对象、方法、特定的时间地点、违法性等),行为结
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兼评我国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之规定
我国现行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14周岁到16周岁的人只需对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 、放火 、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但是对这8种罪应作何种理解呢?是8中罪名还是8种行为?学界多有争论,但司法解释把其规定为8种行为。
三论第三犯罪行为形式“持有”
对“持有”这一特殊犯罪类型,学界多有争论。焦点在于“持有”是否为行为,对此有行为说、状态说和行为状态说三种学说。在确定“持有”是一种行为后,争论的焦点又在于“持有”是作为、不作为、作为和不作为的择一或者第三种行为类型。
犯罪客体新探——兼谈犯罪对象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应有的地位
犯罪客体的内容是指一定主体的权利或利益,而不是社会关系,它由犯罪对象来表明其客观存在。犯罪客体决定犯罪对象的社会或法律属性。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统一于犯罪构成客体要件之中,是犯罪客体要件下面的独立要件。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一样,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处于共同要件的地位。
偷窃“天价”科研试验品行为的定性
对一个行为定罪,不能只考虑行为造成的客观危害结果,还要综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础上定罪量刑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
1997年将罪刑法定原则写入我国刑法典之后,学界对犯罪构成、犯罪概念、刑法是13条“但书”之间的概念关系、矛盾、冲突争论不休。随之而来的,是对我国四要件的犯罪构成体系的反思,有学者在比较大陆法系三阶层与我国的四要件之后,主张引进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坚持我国的四要件构成理论。尽管学界争论不休,实务界却反应平平,由此看来,四要件的理论在实践中
论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内在属性
社会危害性不仅是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也是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全面准确理解社会危害性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第三方受到勒索是否属于绑架罪构成要件问题的研究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对被告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另一意见认为,被害人亲友是否受到要胁不是绑架罪的构成要件。绑架罪不以第三方受到勒索为构成要件;对类似于本案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也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对某一行为性质的评价,应当尽可能与社会公众的认识相吻合。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基调
未成年人是指刑事责任年龄在实施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行为人群。在刑事政策视域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适用进行探究,既是对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权益的极大保护,也是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的有效途径。
论 对 外 国 刑 事 判 决 的 承 认 与 执 行
中国沦为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外国领事裁判权在中国的确立,亦即中国的司法独立遭到破坏。基于对历史的反思,我国现行《刑法》第10条规定了对外国刑事判决的事实上的承认,即如果一件刑事案件我国有管辖权,即使在国外已经审决,我们仍可以行使管辖权,对外国的刑事判决在本国的执行持消极态度。但随着中国的发展,对外交往的增多,现行《刑法》第10条的规定能否适应现实社
超越主客观解释论:刑法解释标准研究
合理解释刑法是正确适用刑法的前提,因而探寻解释合理与否的标准构成刑法解释理论的核心。传统刑法解释理论的解释标准,无论是主观解释论的立法原意标准还是客观解释论的客观意思标准,都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必须根据以人为本的理念,从理解人本身的视角确立刑法解释的标准 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刑法解释主体是具有多元价值观的解释者构成的解释共同体,刑法解释的标准是多元互动解释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