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高官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
去年检察机关查办厅局级贪官253人、省部级8人;人民法院审结包括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在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1万人。司法机关从严惩治腐败,“雷声大雨点也大”,让人民群众坚定了反腐必胜的信心。
犯罪高官实行异地审判有什么优势?
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腐败犯罪高官接连落马。这些年来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异地审判,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笔者认为,当前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对高官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异地审判的这一举措。
高官犯罪后关押的监狱是怎么样的?
探访“中国第一监狱”:近10年来被查处的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超过100人。其中,除8人被执行死刑外,被判死缓的占11%,无期徒刑者占8%,有期徒刑10年以上者占21%,有期徒刑10年及10年以下者占15%。他们当中,绝大部分人被关押在秦城监狱,或在此服过刑。
对暴力犯罪后取得被害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应如何定罪?
在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和强奸等犯罪案件中,常常会遇到被告人实施暴力犯罪后又取得被害人财物的情形,对被告人取得财物的行为如何定罪?本文详细阐述了针对此问题,笔者认为可以考虑的三种情形:实行数罪并罚、与前罪并罚或者属于故意犯罪的特殊形式。
家庭暴力算暴力犯罪吗?
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刑事案件居高不下,这种暴力既有对生命的威胁,也有对老人、妇女、儿童的精神上的虐待,笔者认为,家庭暴力应是指家庭成员内部发生的一种使用强制力量,侵犯家庭成员人身权利或其他权利,并对其肉体和精神造成一定程度损害的强暴行为。
刑法规定的八种暴力犯罪包括哪些?
一般所说的八种暴力犯罪是指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文是对这几种犯罪的简单介绍。
公安部公布了二则严重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布了一批严重暴力犯罪典型案例:上海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1·12”抢劫杀人、“1·19”故意伤害致死案,经审讯,张某某交代了因经济拮据抢劫杀害吴跃辉、因讨债未果故意伤害贾盼盼、蒋俊波的犯罪事实。北京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1·2”杀人案,经审讯,奚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已孕妇女在暴力犯罪案件中适用死刑吗?
目前昆明暴恐案已经进入死刑复核环节。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但鉴于其作案时已怀孕,属于依法不适用死刑的情形,遂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
回顾7.5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
2009年7月5日两百余人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聚集不断制造打砸抢烧杀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大脑和基因能否作为暴力犯罪的量刑标准?
无意中得知祖先中有杀人犯,童年被虐待易精神变态,发现自己也有犯罪基因,大脑“情感回路”失效无法阻止犯罪,高危险基因造成暴力倾向。已经有罪犯因为拥有“战士基因”而避免了死刑,所以有人主张在给罪犯量刑时应该考虑到“暴力基因”因素。大脑和基因能否作为量刑标准?
防范暴力犯罪产生的途径有哪些?
暴力犯罪并非不可预防,减少暴力犯罪的途径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是控制、预防暴力犯罪最基本的环节。认真贯彻和执行法律,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尽快完善规范文化传播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文化市场。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体系,依法加强对经济的监督工作。
哪些因素导致了暴力犯罪的产生?
暴力犯罪是对社会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类犯罪,其中青少年暴力犯罪尤为突出,暴力犯罪的成因是多元和多层次的,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和犯罪人主观心理发展的缺陷相互作用的结果。从宏观上考察这些失范的社会现象,对把握个体暴力犯罪的原因是有益的。
我国刑法规定的暴力犯罪是什么?
从刑法的意义上说,所谓暴力犯罪中的暴力(包括以将实施暴力的胁迫),是为自然人故意的危害行为而设立的犯罪要件。从我国刑法对暴力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的种类,以及轻重的范围来看,暴力的程度和范围与法定刑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一种比例关系。
浅议走私废物罪罚金刑数额裁量
在该案审理中,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中,对于走私废物罪罚金刑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罚金数额如何裁量成为审理一大难点。笔者认为,在确定罚金刑数额时应考虑以下四个因素:一、侵犯环境法益之严重程度;二、犯罪情节之严重性;三、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四、罚金数额对犯罪人产生的惩戒作用。
全国首起外籍男子走私毒品恰特草案案情始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名埃塞俄比亚籍男子被告人违反我国法律,逃避海关监管,携带毒品恰特草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对该男子作出走私毒品恰特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走私毒品不认账 照样会被判死缓
湖南一女子为贪图安逸的生活,帮其男朋友带毒品回国,结果把自己带“进去”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素兰违反我国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行李箱夹藏的方式非法携带毒品海洛因992克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
浅议走私犯罪法律适用的几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海关总署缉私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关关于走私犯罪法律适用研讨会的主要内容是: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中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三、小额多次走私行为的法律适用;四、走私犯罪的共性问题。
走私毒品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危害是什么?
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输入毒品行为,将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健康,危害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本法虽然没有分别规定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的法定刑,但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对输入与输出两种行为应当区别对待。
什么是走私毒品罪?主客观要件是什么?
走私毒品罪的主要行为方式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走私,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本罪的对象是毒品。
浅议新形势下的走私毒品罪
早在鸦片战争以前我国就开始了对走私毒品犯罪活动的打击,随着国际交往的加深,新形势下的走私毒品犯罪又重新成为一个困扰我国的难题。走私毒品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走私毒品罪行为人主观“明知”的推定,武装掩护走私毒品与抗拒缉私的界限,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