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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业务范围
犯罪现象,自古有之。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犯罪无论在数量上、规模上,还是在犯罪方法、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人类社会构成的威胁已越发严重。实践证明,就犯罪行为本身而言,仅靠打击这一治标措施是远远不够的。牛律师刑事团队重视犯罪预防的研究和实践,曾先后将广东省首个涉军法律服务站落户梅林检查站和进警营开启模拟法庭,为武装警察部队作犯罪预防;为湖北省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工作站,预防外来务工人员刑事犯罪;为此,团队创始人刘平凡律师被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授予“深圳市‘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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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刑事辩护律师是怎么样会见在押当事人
2015/3/27 11:14:10   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浏览次数:942次   
关键词: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  会见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以了解美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状况为目的,20052月,笔者同参与“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状况调查与研究”项目的其他7位著名专家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访问了美国部分地区的警察局、监狱、法院、律师事务所、检察官办公室、法学院,并广泛听取了相关人士的介绍,对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很多方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文仅就美国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的情况作简要介绍。

 

与中国相比较,美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在会见在押的当事人时有更为全面的保障。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在当事人被警察拘留之始就被告知。依照美国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当事人在被警察拘留的时候将会被告知:“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可能在法庭上作为不利于你的证据;你有权咨询律师,并且在被讯问时有权要求自己的律师在场;如果你没有能力聘请律师,法庭将会指派一位公设律师为你辩护。”“米兰达规则”的内容除了明确了当事人有权沉默之外,最重要的是设立了当事人在侦查程序中必须有律师的制度,有律师为其辩护实际上成为当事人不可放弃的权利。

 

一旦当事人选择了“我现在就需要律师”,警察就必须停止任何讯问活动,并与当事人的律师取得联系。一般来讲,律师在接到当事人的委托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电话通知警察,让他们立即停止对当事人的讯问,并要求他们等到律师的到场。理论上讲,警察的任何一次讯问律师都有权在场,出现在讯问现场的律师并不能阻止或者打断警察对当事人的讯问,但是律师可以告诉自己的当事人他对哪些问题或者全部问题都有权不回答。因此可以想像,警察要取得对当事人不利的供述几乎不可能,这种在中国的司法实践看来几乎不可理解的制度,应该归功于“被告人不能自证其罪”的司法理念。

 

美国法律规定,被逮捕的当事人应当在最迟48小时之内就送到治安法官面前接受初次聆讯,由地方治安法官裁决该当事人是被继续羁押还是被保释。实践中,警察为了保证不突破这个时间;往往在几个小时之内就将当事人送到法庭。因此,在接受治安法官审讯之前,当事人实际上大部分时间是被羁押在法庭的候审室里。司法程序有明确严格的限制,但是犯罪行为的发生是随时的,所以,治安法官非常繁忙,治安法庭往往是24小时上班,随时接待警方和开庭。当事人被送到法庭等待治安法官审理的过程中,是被关押在法庭的临时羁押室里,由司法警察看管。临时羁押室设有律师与当事人会见的场所,这种场所其实是在羁押室的隔壁设一个极狭窄的小空间,与羁押室里的当事人一窗之隔,窗上一般设有金属条或者玻璃,律师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通过窗子与当事人交流。当然,律师也可以选择进入到羁押室与当事人零距离交流。无论哪一种交流,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内容都是秘密的,看管人员可以看到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以确保安全,但是不能听到会见内容。因为是临时羁押场所,律师的会见往往比较短,但是会见时间的长短由律师与当事人确定。

 

经过治安法官的第一次聆讯,大多数人都会被保释,其中绝大多数人是无条件保释,即不用交保释金也不用担保人,另外一些当事人则需要交纳相当的保证金才能获得保释,保证金的数额由法官决定。据美国联邦司法部公布的数字,美国有大约52%的嫌疑人被保释。法官决定不能保释的当事人则被继续羁押,这些基本是被怀疑犯有重罪的人。不能被保释的人将被羁押到看守所,与中国相似的是,美国的看守所监狱是不同的机构,尽管有时看守所监狱在相同的地方。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当事人的时间和次数不会受到任何限制,而且律师与当事人的谈话内容同样是保密的。但是,看守所的管理非常严格,律师在进人看守所的过程中会受到非常严格的安全检查,这种检查对其他进入看守所的人同样适用。看守所里会有专门的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场所。检察官和警察当然也可以去会见当事人,但是他们必须经过辩护律师的同意,因为一旦当事人有了辩护律师,检察官和警察就不能再对当事人审问,而且当事人有权不回答任何问题。

 

因为看守所的严格管理,律师与当事人的会见会显得很麻烦,尤其当看守所在比较偏远的地方时,对于律师来讲更不方便。在纽约,法院设视频会见室,这是设立在纽约法院里的一个独立的会见场所,其结构看起来有点像中国的邮电局里设立的公共电话亭。律师在视频会见室里可以和在看守所里的当事人通过屏幕互相看到对方,通过耳机和麦克风进行交流。这种会见方式是利用了高科技手段,因为属于新兴事物,所以不是太多。如果律师想通过这种方法和当事人会见,一般要和法院管理视频会见室的相关人员预约,而且法院也会根据设备使用的繁忙程度而对律师的会见时间进行限制。这种视频设备除了供律师会见当事人外,有时也会用来开庭。有的当事人可以不用到法庭参加审判,而是在看守所里通过屏幕和耳机知道庭审的实况,而法庭上也会有很多屏幕,以便于法官、律师、检察官、陪审团、旁听人员等人看到和听到被告人的情况。

 

原标题:美国刑事辩护律师是如何会见在押当事人的

来源: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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