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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业务范围
减刑假释,是指被判实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等,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制度。日前,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上网向社会公示;凡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凡是三类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其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从重追究责任。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专门为当事人提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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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2012/2/16 11:02:55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826次   
关键词:强奸罪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挪用公款罪  渎职罪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一)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二)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三)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法律扶贫、扶弱、扶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法律援助均作了规定。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

 

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

 

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实施方式

 

涉及下列法律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肓、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实施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以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如何提出申请

 

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对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不服怎么办

 

除了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外,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重新审议一次。

 

五、受援人有哪些义务和责任

 

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书及具体承办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与法律援助机构、受援人三方共同签订“法律援助协议”,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受援人的主要义务是:

 

1)遵守法律规定,按法律援助协议的规定和法律援助承办人员进行必要的合作。

 

2)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取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对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撤销其受援资格,并责令其支付已获得服务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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