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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力机构始终坚持以“案件流程化管理与专家顾问团相结合”的高效、权威运作模式为基础,实行每案每阶段由该领域最擅长的专业律师承办,优势组合,精耕细作。团队律师实现透明化办案,律师办案日志网上公开,让委托人凭密码第一时间知悉律师的工作情况和案件进展。同时,团队律师通过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出与时俱进的办案经验和“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的精细化办案标准。为委托人专业提供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死刑复核、刑事上诉等。长期以来团队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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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警方破获网上买卖枪支案,涉案疑似枪支配件600多件,流通多地,刘平凡律师、孙皓隽律师紧急介入为主犯王某辩护!
收案日期:2018/08/07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1932次
[核心提示]近年来,互联网销售的便利,仿真枪在我国市场上流通越发增多。伴随着公安机关对枪支鉴定标准的从严把握,国内涉枪案件频发,线下玩具店、线上网店都难逃法网,以买卖枪支罪定罪处罚。但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中,对于仿真枪认定为枪支、相关配件认定为枪支配件较为随意,导致很多不应当认定为犯罪的案件最终认定为犯罪。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从严把握枪支鉴定和主观故意,从中寻找辩护突破点!
案 号
 (2018)粤际刑字第LPF-0807号
承办律师
  刘平凡 孙皓隽
关 键 字
 买卖枪支罪,枪支配件,仿真枪,非制式枪支,制式枪支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王某在淘宝网上看到有许多商家买卖五金配件,他觉得这些配件很好卖,应该能赚钱。于是,王某在网上下载相关五金配件的图纸,委托五金厂制造、加工,并邮寄至王某住处。王某拿到货后,告知与其同居的前妻关某,借用其卖灯泡等日用品的淘宝网店售卖五金配件。该批五金配件在淘宝网上上架的名称为堵头、固定、过桥等,没有标注用途,在售卖过程中王某也从未提及可以改装用于气枪,只是介绍其尺寸和工业用途。收付款一般使用微信和支付宝。

      2018年,湛江市霞山区公安分局在侦查中发现王某在网上售卖的五金配件可能是枪支配件且跟湛江本地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有关后,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2018年4月,湛江市霞山区公安分局民警将王某和关某抓获归案,羁押于霞山区看守所,并在两人住处搜查出疑似枪支配件600多件,经鉴定都为枪支配件。

      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刘平凡律师、孙皓隽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了解到案件的严重性后,刘平凡律师与孙皓隽律师第一时间赶到湛江会见王某,分析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并向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

       现该案处于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工作正逐步展开。

      

办案日志
办案日记
办案时间
 1、前往湛江市霞山区,做好会见准备工作
2018-08-08
 2、第一次会见王某
2018-08-08
 3、前往检察院提交授权手续,并复制全案案件卷宗
2018-08-08
 4、撰写法律文书
2018-08-08
 5、提交法律文书
2018-08-09
 6、第二次会见王某
2018-08-09
 7、返回深圳
2018-08-09
 8、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8-08-13
 9、阅卷
2018-08-15
 10、阅卷
2018-08-17
 11、制作《阅卷报告》
2018-08-18
 12、制作《阅卷报告》
2018-08-19
 13、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8-08-20
 14、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8-08-27
 15、第三次会见王某
2018-09-04
 16、提交授权手续
2018-09-04
 17、第四次会见王某
2018-09-06
 18、第五次会见王某
2018-09-11
 19、撰写《法律意见书》
2018-09-11
 20、提交《法律意见书》
2018-09-11
 21、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8-09-12
 22、第六次会见王某
2018-09-21
 23、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8-09-30
 24、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8-11-12
 25、阅卷
2018-11-13
 26、会见犯罪嫌疑人
2018-11-16
 27、与司法机关沟通
2018-11-22
 28、与委托人沟通
2018-12-05
 29、会见
2018-12-07
 30、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8-12-12
 31、会见
2019-01-11
 32、会见
2019-01-24
 33、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9-02-20
 34、与办案机关沟通
2019-03-01
 35、阅卷
2019-03-01
 36、提交授权
2019-03-04
 37、会见
2019-03-07
开庭日期
开庭地点
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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