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数十亿,“小猪罐子”平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侦查,刘平凡律师、孙皓隽律师介入辩护
[核心提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案 号
〔2019〕粤际律刑字第SHJ-0226号
基本案情
“小猪罐子”平台是深圳市前海小猪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运行的P2P类型网贷金融咨询服务平台,该平台上线后,融资金额和融资人数不断上涨。但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部分投资人投资本金无法回款。因此,投资人向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报案,南山分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拘留公司主要负责人邵某、王某等四人,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发后,邵某、王某的家属来到牛律师·刑辩力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听取刘平凡律师与孙皓隽律师的分析意见,就案件辩护的方案与发展方向展开讨论。最终决定由刘平凡律师担任邵某的辩护人,孙皓隽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现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刘平凡律师、孙皓隽律师、李栋明实习律师接待本案委托人,分析案情,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委托合同》。
刘平凡律师与孙皓隽律师一同前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会见邵某、王某,沟通案情,分析法律责任,商讨辩护策略。
接待委托人,沟通会见事宜,分析案情。
接待委托人,沟通会见的准备工作和案件情况。
刘平凡律师与孙皓隽律师一同前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会见邵某、王某,沟通案件最新情况。
接待委托人,沟通会见情况,分析案情。
孙皓隽律师、李栋明实习律师与委托人一同前往南山经侦大队面见办案警官,沟通案件情况。
孙皓隽律师、周主任与委托人一同去资管公司与三方老总商谈方案问题,初步达成共识。
律师、委托人和资管公司负责人共同与投资人商谈,协商具体置换方案,初步达成共识,投资人有两人参加。
孙皓隽律师撰写《刑事谅解书》给予当事人,协助开展刑事退赔程序。
孙皓隽律师根据案件现阶段情况,结合案例,撰写《清退分析分析》,与委托人交谈。
主任和周主任接待委托人家属,面聊案情,沟通下一步工作情况,目前投资人接受置换方案最为重要。
刘平凡律师和李栋明实习律师到南山看守所第三次会见邵某了解小猪罐子审计情况。
刘平凡律师、孙皓隽律师和李栋明实习律师接待委托人家属,了解邵某接手小猪罐子的前后资金问题
刘平凡主任和孙皓隽律师去兰州实地走访,考查邵某企业现在真实情况,核实资金走向,寻找突破口
刘平凡律师和李栋明实习到南山看守所第四次会见邵某,与邵某沟通走访兰州情况。
孙皓隽律师修改晋商实业的《还款计划》
孙皓隽律师前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授权
律师与投资人沟通,告知此案已到审查起诉阶段,尽量加快与资管方的谈判,让兑付方案落实到位。
孙皓隽律师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复制全案案卷
刘平凡律师与孙皓隽律师接待委托人家属,沟通案情,派出所提供给家属一些材料,律师进行分析。
孙皓隽律师与委托人家属沟通律师阅卷后所了解的案件大概情况
孙皓隽律师修改晋商公司的《还款计划》
刘平凡律师和李栋明实习律师到南山看守所第五次会见邵某,进一步了解平台吸收资金去向情况。
孙皓隽律师撰写本案《刑事谅解暨联盟取保候审书》
孙皓隽律师前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第三次会见王某,沟通案情
刘平凡律师和李栋明实习律师到南山看守所第六次会见邵某,了解邵某与前手会计交接情况。
刘平凡主任接待委托人家属,沟通案情
孙皓隽律师与委托人家属沟通案情
孙皓隽律师撰写《继续兑付暨谅解、取保候审联名申请书》,给予委托人家属
孙皓隽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得知案件已经退查回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