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500万,刘平凡、周妍律师成功介入出具辩护词!
核心提示】A某,40岁,湖南人,某公司后勤人员。某公司成立之初,A某在B某的怂恿下贪图一时便宜,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B某去办理公司注册手续,A某担任总经理,而实际上A某一直都是公司的后勤人员。现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高达500万之多,深圳市宝安公安局将A某逮捕。A某家属经人介绍找到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平凡,刘平凡律师携周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际唐所刑事律师刘平凡辩护经验15年,刑事案例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
专业刑事律师,15年刑事案例成功经验,只做刑事辩护,专注成就未来!本网刑事律师刘平凡、程先华赴宝安看守所会见诈骗罪、非法行医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案等
在会见完四位被告人,时间已近中午12点。为第一时间向委托家属传达刑事律师会见情况并积极地根据律师会见情况调整律师工作思路和方向,会见完毕之后,两刑事辩护律师立即马不停蹄赶往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上步大厦办公室,以向等待已久的家属沟通会见情况,缓解家属的焦虑情绪和急躁心态。通过这次会见,一方面,承办刑事律师进一步促进了家属与被羁押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另一方面,在案件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自行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谈刑事律师的办案能力:刑事律师如何开拓业务领域和案源来源,如何保障收入的稳定
常常听到刚刚执业甚至执业已近数年的刑事律师感叹:如何开拓案源,如何带来业务呢?如何能今天“有米”的同时,保证明天的“米源”也源源不断,不愁今日,更不愁明日呢?作为一名执业刚刚4、5年的刑事律师,我的切身体会是:律师,无论是刑事律师,还是民事律师,亦或者非诉律师,与其整日思考“大米”从何处而来,不如深入地剖析自己的水平和技能,看看自己的业务办理能力和业务开拓能急诊室前死一伤一的血案,周妍律师作罪轻辩护获刑三年的辩护词!
依照《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经过周妍律师辩护,成功将控方起诉的故意伤害罪主犯辩护为从犯,获刑仅三年!赔偿被害人家属172618.90元!事后当事人家属非常满意判决结果,并表示不再上诉!一审判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被二审改判为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执行
当事人高某因交通肇事罪在一审时被重判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原因是:高某接受交警处理时被抓获归案,不属于主动投案,不能认定为自首;另外,高某向被害人赔款的证据沒原件,一审法院也不认定。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以事实查明不清楚为由上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聘请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