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遭逮捕,程先华律师、刘敏律师介入辩护全力工作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广东社保卡购药套现涉非法经营第一案|刘平凡、刘敏律师为第一被告出庭辩护
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庭审,刘平凡、刘敏律师从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地位、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情节特别严重等方面进行辩护。特别是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问题,两辩护人从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