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违法销售防护物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辩护要点
本文就疫情期间违法销售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防护物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所涉及的辩护要点展开分析讨论。广东社保卡购药套现涉非法经营第一案|刘平凡、刘敏律师为第一被告出庭辩护
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庭审,刘平凡、刘敏律师从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地位、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情节特别严重等方面进行辩护。特别是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问题,两辩护人从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