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醉驾”辩护做到极致!|刑辩力机构特聘讲师李鸣杰律师在刑辩力总部开讲
2017年12月14日上午,李鸣杰律师亲临刑辩力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为刑辩匠人分享《醉驾案件的办案思路和办法》。仅一个醉驾案件都能做到如此精致,让人不由地心生感慨,着实佩服!刑辩力传承,黑龙江起航|张昆律师在黑龙江李易桐所分享刑辩力规范化
近日,刑辩力传承首期导师训练营班主任、刑辩力机构讲师张昆律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李易桐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为该所律师就刑辩力刑事辩护规范化课题进行分享。2017东海刑辩论坛|中国刑辩律师的一场盛宴,刘平凡律师作主题演讲
2017年12月9-10日,以“刑事司法改革·刑事辩护·刑辩机遇与挑战”为主题的2017东海刑辩论坛暨温州刑辩年会在温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温州市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京都律师事务所主办、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承办。会议邀请了牛律师·刑辩力机构领军人物刘平凡律师作主题演讲。法律出版社与刑辩力机构成功举办《律师刑事辩护卷》出版签约仪式
2017年12月6日16时,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戴伟社长与牛律师刑辩力机构刘平凡主任在牛律师?刑辩力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举行了隆重的《律师刑事辩护卷》出版签约仪式。此次签约仪式双方致力于学术著作的合作出版,积极促进了中国刑事辩护走向精细化、标准化。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第三周|秦建军、刘芳律师开启传道授业之路
2017年11月25日上午,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第三周的审判阶段辩护规范化课程隆重开讲,秦建军、刘芳律师开启传道授业之路。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第二周刑辩之旅|王晓晖、谭仲萱律师携干货来袭
2017年11月18日,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第二周课程按计划如期开展,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王晓晖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仲萱律师为刑辩力学员们带来了两堂精彩的课程。刑辩力(南山)特训营第三周|刘平凡律师、谭仲萱律师启动刑辩力密码
11月12日,刑辩力(南山)特训营第三周课程启动,刑辩力机构创始人刘平凡,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仲萱联手为学员们送上两堂精品课,两人以极富激情和感染力的演讲,揭开刑辩神秘“面纱”,引导学员们探索刑事辩护规范之道。刑辩力(福田)特训营开课啦!|刘平凡、顾宁律师联袂首讲刑辩规范化
2017年11月11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隆重开课。君言·刑辩力(南山)特训营首讲|刘平凡、顾宁、董玉琴、贾岚四律师把最好的拿出来!
2017年10月28日,君言·刑辩力(南山)特训营第一天课程正式开讲,刘平凡、顾宁、董玉琴、贾岚四律师为学员们联袂讲解侦查阶段规范化辩护技巧。刑辩力传承|走进中国政法大学之靳祥钰律师受邀讲授“刑事辩护规范化”
2017年10月3日,在中秋节前夕,河南浩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刑委会主任靳祥钰律师应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室教研组邀请,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03教室,开启了“刑事辩护规范化”之旅。公益先行 刑辩传承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举行“相约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公
长期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与同样致力于公益培训、推动行业成长的牛律师·刑辩力机构一拍即合,双方于9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就共同合作,开办“相约德纳·刑辩力(福田)特训营”达成共识,并举行了签约仪式。刑辩力龙岗特训营|王晓晖与谭仲萱律师联袂讲解:起诉阶段刑事辩护规范化
2017年10月8日这一天是国庆中秋长假的最后一天。当大部分人还奔波在返深途中的时候,深圳刑辩力·刑辩匠人(龙岗)特训营的学员已经于上午九点准时开启了“刑辩力之起诉阶段规范化”的学习之旅。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与刑辩力机构共同公益筹办“刑辩力(南山)特训营”
2017年9月29日,“走进深大-刑辩力(南山)特训营”筹备工作会议,在牛律师刑辩力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召开,意味着拉开了“刑辩力(南山)特训营”的帷幕。刑辩力(龙岗)特训营|顾宁、贾岚律师联袂主讲侦查阶段规范化辩护技巧
2017年9月24日,刑辩力·刑辩匠人(龙岗)特训营第一天课程隆重开讲,参训律师们经过前一天素质拓展训练和开办仪式的鼓劲,都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之情,早早来到上课地点,热情满怀地迎接着我们的第一天刑辩干货的洗礼。刑辩力|刑辩匠人(龙岗)特训营开班仪式在广东海涵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
2017年9月23日,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变革之路,提升刑事辩护能力,充分发挥深圳律师刑事辩护的功能和作用,铸就刑事辩护匠人,牛律师刑辩力机构携手广东海涵律师事务所,公益开办“刑辩力·刑辩匠人(龙岗)特训营”,旨在培养出一批求真务实、精雕细琢、锲而不舍、追求卓越的“刑辩匠人”,为龙岗律师开启专业化、规范化刑辩道路的新征途。浅释《刑法修正案八》)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根据《刑法》第338条之规定,“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1〕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修改央视报道:牛律师·刑辩力机构顾宁律师代理“丽江游客被打毁容案”
牛律师·刑辩力机构顾宁律师作为“丽江游客被打毁容案”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公开庭审!刑辩力传承:冬雪寒梅,扬帆远航|中国牛律师刑事辩护网破土而出!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破土而出——扬帆远航! 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继续前行——展望未来刑辩力传承:成熟运营,硕果芬芳|成熟的运营网站,成就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品牌
成熟的刑事律师运营网站,成就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品牌。深圳刑事辩护精英律师团队——成熟运营,硕果芬芳!刑辩力传承:夏雨彩虹,跨越发展|依托专业刑事辩护网站,成就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依托牛律师刑事辩护网站,成就中国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