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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力密码(草案)》第一期学习沙龙通知
经过牛律师机构成员的努力,现已初步完成《刑辩力密码(草案)》初稿编撰工作。这只是牛律师机构的一小步,却将是中国辩护学发展的一大步。现决定于2016年8月6日下午3点整在牛律师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举行《刑辩力密码(草案)》第一期学习沙龙,特此通知。请牛律师机构成员积极参加,准时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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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机构第四次新成员加入大会
牛律师机构为迎接新成员的加入,使其快速融入牛律师机构大家庭。于2016年7月30日晚,在“牛律师机构·律师工作交流群”召开了第三次迎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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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解读最高法海域案件最新司法解释
刘平凡律师8月2日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部分针对外国船只非法亲渔行为和非法采捕珊瑚行为进行重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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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为最高检《方圆律政》提卷首语:刑辩技术的变革
当下这个时代,律师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诉讼权利也逐步得到切实保障。最高法今年发布《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明确要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权等八大诉讼权利。此外,最高法还发布《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中央政法委也对律师敞开大门,邀请律师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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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为最高检《方圆律政》提卷首语:刑辩技术的变革
刘平凡律师接受最高人民检察主管,《检察日报》主办《方圆律政》杂志采访。并为八月版《方圆律政》杂志以《刑辩技术在变革》为题做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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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力再次撼动刑辩界--记第三次成员大会
牛律师机构为迎接新成员的加入,使其快速融入牛律师机构大家庭。于2016年7月23日晚,在“牛律师机构·律师工作交流群”召开了第三次迎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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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明德 | 牛律师机构再注新活力!共铸刑辩
牛律师机构为迎接新成员的加入,使其快速融入牛律师机构大家庭。于2016年7月16日晚,在“牛律师机构·律师工作交流群”召开了第二次迎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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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期刑辩班周边生活指南
为了方便牛律师机构成员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期刑辩班学习,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把《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周边生活指南》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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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看毛豆油走私案黄海勇引渡案
牛律师机构创始人刘平凡律师介绍道,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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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星云集|牛律师机构又添生力军,共铸刑辩!
牛律师机构为迎接新成员的加入,使其快速融入牛律师机构大家庭。于2016年7月11日晚,在“牛律师机构·律师 工作交流群”召开了迎新大会。会中,机构成员各自就其对牛律师团队的认识,为何加入牛律师团队以及对牛律师团队未来的展望和下一步计划做出了正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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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团队成功办理A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获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某、B某、C某、D某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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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律协刑委会莅临牛律师机构总部考察交流
在骄阳似火的2016年7月10日,牛律师机构总部迎来了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盛少林主任一行25人的参观、交流,撼动了牛律师们最火热的三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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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律协刑委会莅临牛律师机构总部考察交流
在骄阳似火的2016年7月10日,牛律师机构总部迎来了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盛少林主任一行25人的参观、交流,撼动了牛律师们最火热的三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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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从亲办案件看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的保护
刘平凡律师认为,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私有财产保护制度也已经到了亟须完善的重要历史时刻。涉案财物处置是一个动态过程,涉及多个执法司法环节,一定要加强整个过程的衔接和监督,加强对涉案财物处置的司法保护,确保民营企业受到非法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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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张兵律师恶意抢注"牛律师""日知社"等商标遭众人谴责
山东泰安张兵律师恶意抢注“牛律师”、“日知社”注册商标,在律师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厉谴责张兵作为牛律师机构和日知社的学员,不但不懂得感恩,而且还恶意抢注"牛律师"和"日知社"商标。为此,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各位律师同仁的义举表示衷心感谢!谢谢大家对牛律师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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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谴责山东张兵律师恶意抢注“牛律师”、“日知社”注册商标
山东泰安张兵律师恶意抢注“牛律师”、“日知社”注册商标,在律师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厉谴责张兵作为牛律师机构和日知社的学员,不但不懂得感恩,而且还恶意抢注"牛律师"和"日知社"商标。为此,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各位律师同仁的义举表示衷心感谢!谢谢大家对牛律师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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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律师主张理性看待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问题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是16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是14岁。详细点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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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凡、程先华亲办卢某贩卖毒品100公斤案二审开庭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涉案毒品共计100公斤。深圳市中院经一审审理认定卢某贩卖毒品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平凡、程先华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本案,全程为卢某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并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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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张兵律师恶意抢注"牛律师""日知社"等商标遭众人谴责
山东泰安张兵律师恶意抢注“牛律师”、“日知社”注册商标,在律师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厉谴责张兵作为牛律师机构和日知社的学员,不但不懂得感恩,而且还恶意抢注"牛律师"和"日知社"商标。为此,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各位律师同仁的义举表示衷心感谢!谢谢大家对牛律师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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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谴责山东张兵律师恶意抢注"牛律师""日知社"注册商标
2015年,张兵向国家商标总局恶意抢注“牛律师 Niu Lawyer”、“日知社”等多个知名品牌。对此违反法律、道德的恶劣行径,牛律师机构进行强烈谴责,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牛律师机构及成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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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深圳书友会交流要点
2016年6月25日,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公司举办首届娄秋琴律师《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第二版)》书友会,并获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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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享才世界!牛律师文化公司成功举办娄秋琴首届书友会
2016年6月25日上午,在法律圈内外盛销的专业书—《常见刑事案件辩护要点》(第二版)的作者娄秋琴律师,应深圳市牛律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众书友的热情邀约,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国第一场书友交流分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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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刘平凡律师从已办的数宗重特大毒品案件看广东禁毒形势不容乐观
刘平凡律师去年介入数起毒品犯罪,其中多起系有特大影响力,公安部查办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通过对广东省禁毒形势的分析,刘律师认为,广东省禁毒工作刻不容缓,形势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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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律师学院百律讲坛大型公益培训 | 刑辩标准化系列专题讲又要开讲啦!
新刑辩标准化具有新、全、准三大特征:
新: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和实战经验改编;
全:从原有的侦查阶段延伸至起诉阶段;
准:根据一线办案律师反馈进行修正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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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辩教研室主任钱列阳律师等莅临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参观指导
2016年5月31日上午10时,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辩教研室主任钱列阳律师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宝言所主任刘敏律师随多名人大刑辩班学员到庭旁听学习。庭审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徐建院长、钱列阳律师、刘平凡律师、赵建国律师、娄秋琴律师、刘敏律师等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辩班学员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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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牛律师机构·鉴定文书质证中心和有奖征集鉴定文书质证意见的召集令
“众人拾柴火焰高”受益于牛律师机构,奉献给牛律师机构!凡提供相关有价值资料并被研究中心采纳者,将第一时间得到牛律师机构·鉴定文书质证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作为奖励,并吸纳为牛律师机构?鉴定文书质证研究中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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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方圆律政》专题报道:牛律师刑辩走进三明市中院
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2016年三月刊以牛律师刑辩机构为主角,以“牛律师刑辩力”为主题,四月刊再次收录了《牛律师刑辩走进三明市中院》、《黄权:对生命与自由负责》以及《文铁军:刑辩让我更年轻》,再次向中国刑辩界完美展示了牛律师刑辩团队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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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情怀,同一责任——牛律师机构获同行点赞
2016年4月26日上午,河南智航所主任李建锋律师一行来到牛律师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交流与分享, 周美妤主任从牛律师机构特色业务模式入手介绍牛律师机构,同时辅以牛律师机构的宣传手册、标准化文书及办案工作日志来展示牛律师刑辩流程标准化体系业务模式,提出牛律师机构精细化办案模式是为了使辩护从无形到有形从而达到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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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律师协会莅临牛律师机构进行交流考察
山东省淄博市律师协会曾在《律政方圆》读到过牛律师机构的“刑辩流程标准化体系及跨所、跨区域合作联盟的精准业务”等新颖的模式介绍,因此专门联系了广东省深圳市律协,希望能够探访牛律师机构,进行进一步的了解、交流。于2016年4月14日下午14时许,山东省淄博市律师协会一行在牛律师机构总部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成功拜访牛律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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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为法官讲课为何如此受欢迎?
2016年4月11日周一下午14时30分,刘平凡律师受邀为福建三明市“全市法院法官综合司法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授课。其以律师和法官的良性交流为视角,从自身专业和辩审关系入手介绍了“为庭审中心而辩”以及“电子证据质证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