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唐刑事辩护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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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力机构坚持以“智慧刑辩 合众为力”为宗旨。在刘平凡等资深刑辩律师的20多年办案智慧与心血,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律师刑事辩护规范化研究”课题成果《刑事辩护规范化》的基础上。凝聚以留美博士张贤达律师为代表的一大批海内外法律科技人才,数年研发出“律小牛智能刑辩辅助系统”。使律师从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专业化的目标。机构坚持以“无私方能长久、合作才能共赢”为理念实行区域律师合作,打造一支在全国具有权威性的智慧刑辩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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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辨标准化第九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刑辩标准化培训(第九讲)预告】1. 捕后阶段辩护律师如何发表辩护意见?2. 捕后辩护意见可以附带哪些相关文书?3. 捕后辩护人如何有效与承办人员交流意见?4. 如何把握辩护意见中的战略方向和战术细节?敬请期待秦建军律师主讲的《牛律师刑辨标准化系列公益培训讲座(第九讲)---《侦查阶段捕后律师辩护意见》标准化。
  • 刑辨标准化第八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刑辩标准化培训(第八讲)预告】1. 捕后可能出现无羁押必要性的情况主要有哪些?2. 捕后辩护人何时申请无羁押必要性审查最为恰当?3. 捕后辩护人如何收集证据予以证明无羁押必要性?4. 如何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的社会危险性? 敬请期待:2015年11月28日晚8:00,由蔡正华律师主讲的《无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标准化
  • 刑辨标准化第七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1. 审查批捕价段律师如何发表辩护意见? 2. 哪些案件可能不会被批捕? 3. 递交《无逮捕必要性辩护意见》后,还需要约见检察官吗? 4. 如何理解审查批捕中的“没有证据证明”? 敬请期待11月21日晚8:00,由汪文峰律师在“牛律师学院刑辩大讲堂微信群”主讲的《牛律师刑辨标准化系列公益培训讲座(第七讲)---《无逮捕必要性辩护意见》
  • 牛律师学院(江苏)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成立,刘平凡律师作电子证据运用专题讲座

    2015年11月8日在牛律师江苏刑辩团队旗舰队伍——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平台花园召开“青年刑辩人才成长旅程第二站”---“网络犯罪”研讨会暨类罪研发中心启动仪式!牛律师机构创始人,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辩律师刘平凡先生莅临天根所并进行以《谈网络犯罪案件中电子证据的运用》为主题的讲座。
  • 刑辨标准化第六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刑辩标准化培训(第六讲)预告】1. 侦查机关哪些案件不呈报检察院逮捕?2. 捕前辩护人如何发表辩护意见?3.捕前辩护人意见总不被侦查部门采纳怎么办?4.捕前辩护人哪些证据大胆取?哪些证据不能踫? 敬请期待:2015年11月7日晚8:00,由甘思明律师在“牛律师学院刑辩大讲堂微信群”主讲的《牛律师刑辨标准化系列公益培训讲座(第六讲)---《不予呈报
  • 牛律师网络犯罪辩护中心举行《网络犯罪辩护资料汇编》工作会议

    据悉,牛律师刑辩团队2015年7月18日在徐州挂牌成立了牛律师学院后才正式成立并运行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在经历多层次较为全面的系统研究后,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将各课题组研究成果进行整合,由深圳团队负责总则课题研究成员正紧锣密鼓的编撰出版关于网络犯罪辩护研究的专著。
  • 刑辨标准化第五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刑辩标准化培训(第五讲)预告】 1. 第一次会见遭被会见人拒绝怎么办? 2. 被会见人要求传递纸条、带消息出来怎么办? 3.为什么第一次会见被会见人不愿意跟你说真话? 4.如何发现被会见人受到刑讯逼供、屈打成招?
  • 刑辨标准化第四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1、哪些咨询当事人是你的目标客户? 2、如何让当事人信服,非你莫属? 3、为什么当事人只咨询不签单? 4、如何书面告知并提示当事人风险? 敬请期待董玉琴律师主讲的《致目标客户服务方案》标准化
  • 刑辨标准化第三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1.第一次上门的当事人如何接待?如何使其从潜在客户到目标客户? 2.当事人问你有关系吗?办案人能搞定吗?能取保候审吗? 3.如何同当事人谈律师费?你们的律师费为什么比其他律师收费贵?
  • 刑辨标准化第二讲:牛律师刑事辩护标准化体系讲座通知

    案件来了,你经常会遇到不知程序如何走?不知实体如何辩护吗?律师的努力付出,委托人为什么还不满意我们的工作呢?委托人总是问结果如何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让当事人看到律师劳动成果?当下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如何让客户主动上门第一时间找到你?刑辩律师如何展示能力让客第一时间认可你?由刘平凡主任主讲、钱列阳老师精彩点评的《牛律师刑辨标准化系列公益培训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研讨会

    2015年9月26日上午9:30,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研讨会如期举行。本次研讨会的参会人员有:人大律师学院徐建院长、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刘平凡、张宏律师、海埠所董玉琴律师、晟典所毛鹏律师、君言所应晓伟律师、金卓越所李锦律师、知明所李育婵律师、广和所贾岚、潘效辉律师、深和所夏萍律师、法迈所付三元律师、创安所阮犁荒律师、维强所刘砺律师、邦德所肖
  • 相聚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共叙刑辩激情

    培训7天期间,牛团队为加强同学之间的联谊和交流学习,传播“勤若牛,信若山,谦若水,势若雷”的精神,以及“无私方能长久,合作才能共赢”的理念,刘平凡主任在燕山公寓举行了一系列课外沙龙活动,其中“燕山夜聊”5场、“燕山刑话”6场、“燕山铿锵玫瑰”3场,参与人数多达148名。
  • 牛律师网络犯罪辩护中心举行第三次例会:电子证据质证研讨会

    2015年9月5日下午,由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期)“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例会在牛律师机构总部会议室如期举行。 与会人员有网络犯罪辩护总则主任刘平凡律师、助理利志鹏,研究各课题负责人: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应晓伟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谢宜峰律师、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赵志良律师、广东邦德尔律师事务所肖桂庆律师、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 牛律师网络犯罪辩护中心召开第三次例会:电子证据质证研讨会

    此次会议主题主要围绕如何进一步对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进行辩点提炼。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和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为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对此前收集有关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及学术论文进行讲解分析。 刘平凡主任在认真听取各成员近期收集研究资料后,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同时与研究人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期间向研究成员抛出若干个尚未探知的理论疑点,希望疑点能够在下次会议得到解决。同时,刘主
  • 电子数据证据质证所依据的司法解释和规定大全

    以下是除刑事诉讼法48条和52条之外,审查电子数据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涉及电子数据的是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对电子数据的收集、审查、认定作出规定。
  • 媒体关注: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举行辩点提炼方法研讨会

    刘平凡主任重点为大家讲授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中如何避免无从或者错误对案件开展工作,讲述刑事辩护应分为实体之辩与程序之辩;以及对应的诉讼各阶段均有不同的策略,尤其面对网络犯罪案件中出现的电子数据,可从程序违法、证据瑕疵等方面进而提出辩护要点。刘平凡主任在认真听取各成员近期收集研究资料后,给予了充分的认可,但是点出了青年律师的不足之处。刘平凡主任首先对青年律师现状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规则

      公信安[2005]16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工作,确保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制定本规则。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许兴文律师成功辩护陈某某涉嫌赌博案不予批捕

    2015年7月1日,许兴文律师成功辩护陈某某涉嫌赌博案不予批捕。许兴文律师律师运用牛律师机构·刑辩团队律师在实践中总结出“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的精细化办案标准,向检察院递交了《关于建议对陈某某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书》,检察机关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陈某某不予批准逮捕。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保证现场勘验、检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 刘平凡:[网络犯罪辩护]“肉”来了,刑事律师你准备好了吗?

    各位律师同仁,晚上好,我是今晚讲座的主持人,来自深圳牛律师团队的利志鹏,今晚我们荣幸邀请到牛律师团队创始人刘平凡主任担任今晚的主讲人,课题为网络犯罪辩护初探,同时我们还邀请到来自牛律师河南刑辩团队主任黄允律师为此次讲座作专家点评。讲座结束后,有十五分钟的互动环节,大家可以向刘主任提问,也可以就本次主题谈谈自己的看法。温馨提示:在授课期间,请大家不要发与讲座无
  • 刘平凡律师在徐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首个刑事模拟法庭揭牌

    该模拟法庭由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和江苏省首家合伙制刑事专业律所——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联合打造而成,其目的在于:一、培养、锻炼、迅速提升青年律师的庭审实务水平;二、向当事人以模拟的形式展示承办律师的庭审技能和观点;三、通过对重大疑难案件反复演练推敲、提炼整体发问、质证方案、代理意见、辩护意见等。
  • 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建设及课题研究方案

    【辩护课题研究方案:】辩护研究有别于罪名理论研究,只要找到辩点就可,再根据辩点找到法律依据,形成研究成果,编撰出版网络犯罪专著。1、初级研究方案:首先把研究课题所有罪名找出来,再根据罪名找相关案例,根据案例找辩点,根据辩点找法律依据。在研究初期,不仅可通过裁判文书网上将所有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研究,还可以到办案机关作深入调研,这样可以让我们的研究成果具有客观
  • 牛律师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总则》研讨会顺利召开

    研讨会中,刘平凡律师首先对网络犯罪概念做了简单的解释,以及对网络犯罪的现状做了分析,随后与研究小组成员深入讨论网络犯罪总则,其中包括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网络犯罪、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的网络犯罪、以网络作为犯罪空间的网络犯罪,刘平凡律师通过“伪基站”综合性案例分别对应三个类型犯罪形态作出详细讲解。
  • 深圳刑辩律师联谊微信群首次交流会暨网络犯罪辩护沙龙成功举行

    2015年8月2日下午,由牛律师学院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举办的深圳刑辩律师联谊群首次线下沙龙如期举行,沙龙的主题是“网络犯罪辩护初探”,在主持人对网络犯罪的现状做简单的介绍后,刘平凡律师主要对网络犯罪辩护研究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刘平凡律师首先讲述了网络犯罪总则中三类的发展的历程及形成的原因,然后对目前网络具体罪名辩护的疑点、难点做简要介绍,最后联系实践判例的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首个刑事模拟法庭在徐揭牌

    随着2015年7月18日“牛律师学院青年刑辩人才培训(江苏)基地在徐的揭牌及牛律师江苏刑辩团队正式成立,江苏团队的团队主任朱静和团队秘书长甘思明特提出将两所的模拟法庭正式挂牌作为牛律师学院的(徐州站)模拟法庭,这也是律师刑事辩护团队首个刑事模拟法庭,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创始人、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平凡对江苏团队的这一举措给予高度评价,并和朱静主任一同为,牛
  • 关于成立牛律师学院“牛律师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的《倡议书》

    网络犯罪是时下网络科技高速发展的产物,对公、检、法以及刑事律师都是新的业务领域。律师如何在网络犯罪案件辩护中找到辩点?如何更好的进行证据的三性辩护?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如何侦破这些案件的?如何调查取证的?他们现有调查取证方式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存在什么瑕疵?公诉机关如何指控? 法官如何认定网络犯罪证据等等?这些问题都摆在我们刑事辩护律师面前。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许兴文律师应邀为厦门实习律师岗前培训授课

    牛律师机构·刑辩团队许兴文律师多年来致力于青年律师的培养,多次应邀参加厦门实习律师岗前培训,本次更与青年律师面对面交流分享青年律师的成长之道。许兴文律师以身作则,时刻把“勤若牛”的团队精神与传道授业解惑的公益精神融入日常生活中,无不令人钦佩。
  • 从法律视角观看优衣库试衣间事件

    7月14日晚,一则优衣库试衣间视频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热传,时长一分钟多的视频中,一对男女正在一个装有试衣镜的小隔间里“OOXX”,外面广播中传来“亲爱的顾客您好,欢迎光临优衣库三里屯店铺”。目前该视频已在网络上删除。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与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达成初步合作共识 共筑刑辩标准化

    2015年7月12日下午,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杨杰林主任来访牛律师机构,与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讲师团全体成员分享了《关于刑事案件办理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简析》。杨杰林主任向牛律师机构成员展示了刑期预测系统。双方都期待着日后能够就刑辩标准化、流程化、专业化上开展更多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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