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国家机关的调查取证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国家机关的调查取证权。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法院 等其他行政机关在其行政职能业务领域的调查取证权。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叫调查取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叫调查取证。有调查取证权的组织或个人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叫自行辩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叫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这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盘问留置改革之候问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盘问留置改革之候问室。盘问留置是公安机关破案缉犯的传统法宝。但在现实中,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派出所的候问室一般都是“铁门、铁窗、铁锁”,较少考虑留置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近年来,一些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发生,更暴露出“候问室”已成为基层执法部门的“软肋”。湖南省通过的《建设标准》,其值得称许之处,不仅从安全出发加强了细节处理,有利于防范事故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提醒您县级以上公安局不得设置候问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提醒您县级以上公安局不得设置候问室。继续盘问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力争每年解决一批公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一批公安执法制度,规范一批执法环节,整体推进公安执法制度建设,继这一规定出台之后,公安部还将陆续推出解决执法问题、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的一系列措施。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中国辩护制度的现状与改革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中国辩护制度的现状与改革。1.将原来规定的人民法院庭审前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并确认被告人有罪才开庭审理,修改为人民法院在庭审前只对案件进行程序审查,通过开庭审理后再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2.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刚性要求,并明确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主体;3.辩护人从原来可以查阅指控案件的全部材料变为只能查阅部分材料;4.增加了辩护人特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我国指定辩护制度对强制辩护的选择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我国指定辩护制度对强制辩护的选择。本团队律师在探寻指定辩护制度理论的基础上,从刑事司法价值多元化角度,分析了指定辩护与司法公正、诉讼效率的关系,针对我国现行指定辩护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以衡平的理念来完善制度——建立有限强制辩护制度。
刑事案件辩护率不足30% 是否应划定强制指定辩护范围?
刑事案件辩护率不足30% 是否应划定强制指定辩护范围?律师参与率低,使许多刑事案件的控辩严重失衡,一些案件公正难以保障。为提高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参与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正确认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2.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享有和行使必要的权利;3.建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4.对追究辩护律师伪证罪设定特别程序;5.提高律师职业素养;6.优化法律援助
谷开来的家人聘请的律师对香港传媒确认其将无法获得出庭的机会
谷开来的家人聘请的律师对香港传媒确认其将无法获得出庭的机会。据当地的法律界人士透露, “经谷本人本人同意,安徽省一个月前即启动辩护律师遴选程序,公安提名16人,政法委刷掉8个,司法厅再刷4个,留4个供谷开来本人挑选。总的原则是:外地尤其是北京的律师不得介入。”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法院启动刑事简易程序指定辩护制度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法院启动刑事简易程序指定辩护制度。刑事简易程序指定辩护制度的具体操作方式是: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送达可以申请法院指定律师的附函,被告人申请法院为其指定律师的,法院通过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指派律师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并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指定辩护----确立了国际刑事法律援助的最低限度标准
指定辩护确立了国际刑事法律援助的最低限度标准,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推行。我国根据国际公约初步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被告人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时,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辩护。在此,笔者对指定辩护制度定义:因司法利益需要保护的被告人,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国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一项司法制度。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指定辩护的问题缺陷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指定辩护的问题缺陷。本文只要从以下几点来说明:(一)指定辩护范围的限制;(二)诉讼阶段上的限制:1.侦察阶段存在的问题;2.审判阶段存在的问题; (三)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中指定辩护制度的缺位。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法院应为哪些人指定辩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法院应为哪些人指定辩护。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指定辩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指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指定辩护是一种强制性规范,一经人民法院指定,便具有强制辩护的效力,被告人有权拒绝不称职或不合心意的律师辩护,也可另行要求指定其他辩护律师,但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依法指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诉讼代理人的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可接受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2.当事人的近亲属;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4.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二)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三)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诉讼代理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内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实施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刑事案件委托辩护人的最新规定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刑事案件委托辩护人的最新规定:1.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由公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提前至“被侦查机关第一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2.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的称ν发生变化。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刑事案件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可以请律师辩护;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