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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力机构始终坚持以“案件流程化管理与专家顾问团相结合”的高效、权威运作模式为基础,实行每案每阶段由该领域最擅长的专业律师承办,优势组合,精耕细作。团队律师实现透明化办案,律师办案日志网上公开,让委托人凭密码第一时间知悉律师的工作情况和案件进展。同时,团队律师通过不断从实践中总结出与时俱进的办案经验和“标准化、流程化、可视化”的精细化办案标准。为委托人专业提供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死刑复核、刑事上诉等。长期以来团队因术有专攻且严谨执着而成就其独特品牌,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为其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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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华律师代理威某贩卖毒品罪(K粉300公斤)二审上诉案,律师辩护工作有序开展
收案日期:2016/10/21  来源:牛律师刑事辩护网  浏览次数:1574次
[核心提示]威某一审判决书显示:威某,香港人,一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K粉300余公斤)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其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及原有律师的辩护及其结果,遂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案件一审程序已终结,二审程序正式启动。本网毒品辩护专家女律师程先华,代理本案,其将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精准的把握本案上诉审理程序及律师辩护过程。
案 号
 牛律师刑辩案例第0105号·程先华律师·毒品犯罪
承办律师
  程先华
关 键 字
 贩卖毒品罪 运输毒品罪 走私毒品罪 刑事犯罪
基本案情

威某原系香港某黑社会组织成员,常年生活于香港。去年因涉嫌一宗大宗贩卖毒品罪案涉及k粉300余公斤而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威某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同时其也不认为个人行为构成犯罪,因此,判决后遂提起上诉。

据一审判决书认定:威某在A某等大哥贩卖毒品案当中,存在为他们携带港币入境并兑换人民币的行为,以及存在未大哥搬运人民币转移至另一车辆的行为,即携带毒资及转移毒资的行为,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其构成贩卖毒品罪并量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自辩无罪的威某认为法院判决完全错误,自己确实存在搬运行及携带相应资金的行为,但是,并不是犯罪,也不知道这些钱适用于毒品交易的,因此法院判决其有罪,难以信服。

本网程先华律师将竭尽全力办理好本案。

律师办案

该案程先华律师,指定牛律师机构律师助理利志鹏实习律师协助办理,目前,两位律师已于10月20日成功专项会见上诉人威某。本案律师目前正在联络法院进行阅卷工作,阅卷之后依据工作流程,制作阅卷笔录,辩护意见,质证意见,并提交相应的新证据,申请二审公开开庭等,后续工作可持续关注

详情可查阅本次会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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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日志
办案日记
办案时间
 1、程先华律师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上诉人威某2...
2016-10-21
 2、程先华律师、利志鹏助理律师与威某家属沟通会见...
2016-10-22
 3、程先华律师会见威某,就案件二审期间的辩点和辩...
2016-10-27
开庭日期
开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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