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暴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反社会型人格的心理特征、形成原因及对其的对策
针对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反社会人格障碍心理特征,进行分析防范,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本文就此撰文进行探讨。一、暴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反社会型人格的心理特征;二、暴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形成原因;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调适与治疗对策。
结合周部长指示精神从暴力犯罪的社会学角度略作反思与探讨
笔者试图结合周部长指示精神,从暴力犯罪的社会学角度略作反思与探讨。一、社会认知的多元化与自我认知的茫然性;二、保护公信力与拓展信息渠道;三、健全社会打防控体系与完善警务公开制度。
从犯罪学的视角对教师暴力犯罪这一现象作出剖析
近年来,中小学校园内教师暴力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类犯罪表现为教师对中小学生的暴力侵害,包括以殴打、侮辱为主的身体伤害和以强奸、猥亵为主的性侵犯。教师暴力犯罪的频频发生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本文从犯罪学的视角,对这一现象作出剖析。一、教师暴力犯罪的特点;二、教师暴力犯罪的危害性;三、教师暴力犯罪的原因;四、教师暴力犯罪的防治对策。
论农村家庭暴力中受虐女性犯罪心理的形成和发展演变及其有效预防措施
家庭暴力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它不仅影响家庭和睦,严重摧残女性的身心健康,而且成为当今社会女性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直接诱因。农村受虐女性经历困惑、伤心、绝望无助、报复泄恨等心理变化,最终形成了犯罪心理并在特定情景下激化成暴力犯罪行为。应据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女性暴力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
从郑民生校园杀凶案看反社会人格障碍与暴力犯罪
反社会人格有很强的犯罪倾向,其所引起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多。郑民生的犯罪心理体现了反社会人格犯罪的特点。反社会人格障碍引发的犯罪应当成为犯罪预防的重点。
从挪威“奥斯陆惨案”谈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从挪威“奥斯陆惨案”:(一)转型发展,合理调整社会收入分配机制,完善民众人权保障机制;(二)加强管理,加大力度管制执法机构人员服饰、标志及杀伤性武器;(三)居安思危,切实提高社会民众及重点人群的防范意识,加强安保工作;(四)提前干预,拓展社会不良心理的发现和干预渠道,加强心理关怀。
认真审视这类恶性系列案件的生成机理 为犯罪防控对策的改进提供理论反思和实践参考
周克华系列持枪抢劫案虽已告破,但留给人们的思考与反思却不会因此中断。对类似周克华案件的恶性暴力犯罪发生后,不仅媒体上充斥着带有“天生犯罪人”倾向的种种预断,而且在相关理论研究中,也未能摆脱以“犯罪人为中心”来看待犯罪的视角局限。这阻碍了人们对这类犯罪的正确认识,更不利于揭示其中所蕴含的刑事对策反思价值。本文力图通过深刻剖析周克华系列持枪抢劫案的发生机理,具体
从立法完善的角度看合理地理解和确定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标准
“罪行极其严重”是刑法典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理解,刑事法理论与实务上有不同观点。应站在贯彻“严格限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之高度,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思路,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条件从具体犯罪的性质、犯罪的客观危害、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及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等要素作限制解释。对于暴力犯罪死刑适用标准而言,必须要充分考虑暴
在暴力犯罪案件中要根据特殊人格特征以及言语挑衅的严重程度来认定被害人过错
被害人行为构成被害人过错的前提条件是行为存在不当,充分条件是不当的程度超出社会的容忍程度,足以使社会降低对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的期待。被害人违反法律层面义务或者具有社会认同度的道德准则的,违反一般道德准则致使行为人利益受损的,不当激化双方已有矛盾的,构成被害人过错;被害人先行言语挑衅的,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特殊人格特征以及言语挑衅的严重程度认定是否构成被害人过错
【典型案例】最高法院公布涉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会不定期发布一些社会影响大,具有较强典型意义的典型案例。此次发布一批共个起涉及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通过发布的典型案例,按照典型案例的评判对各级法院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照标准。同时对于社会公众的类似行为产生导向引导作用,对自己的类似行为作出预期,以规范自己的行为。
强行与没有户籍的双性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刘某既有男性生殖器官,也有女性生殖器官,成长中长期以女性身份生活。成人后的刘某有明显的女性第一性征,未进行户籍登记。魏某某、黄某某二人对刘某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轮流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本案争议焦点是:没有户籍、以女性身份生活的双性人在DNA的AMEL基因座检测为X/Y即男性的情况下,二被告人是否构成强奸既遂。
对“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理解和适用问题加以探讨
司法实践中对于该款第(五)项所规定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理解容易产生分歧,故本文拟就“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理解和适用问题加以探讨:一、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分析;二、对“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理解;三、“强奸致人重伤、死亡”在司法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呼格吉勒图案疑似真凶受审引发各界关注:真凶赵志红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舆论认为,随着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国家赔偿决定也已下达,此案的疑似真凶有望水落石出之际,对涉及错案办案人员的倒查追责也应有
【情妇杀死情夫一家3口】粤北连州市西岸镇情妇灭门案宣判:向某平,被以故意杀人罪一
震惊粤北的情妇灭门案昨天宣判。因怨恨情夫,在连州市西岸镇残忍杀害情夫家三口人的向某平,被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鉴定,三名被害人身上有多个创伤口,均由于“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向某平服食农药及鼠药企图自杀,在逃至连州市西岸镇新埔加油站时被龚某分等人抓获。清远中院认为,向某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向某平作案手段
“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18人死亡、16人失踪,12月30日公开宣判:6
30日,曾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踪的“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在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对41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代明、朱明文、周录贵3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辛大春、郭兵、张顺平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玉良等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
[律师分析其涉嫌故意杀人罪必将遭重判]求交往遭拒26岁男子捅死19岁女工友,20
深圳龙岗一男子看上工友,求与对方交往,然而对方已有男友。遭到拒绝后,男子持刀将该女子捅死。死者姓黄,据知情者称,她年仅20岁。惨剧发生在龙岗宝龙工业园一家科技公司车间更衣室外的走廊上。男子姓钟,今年26岁,湖南人,是该厂的员工。据悉,他喜欢上了公司里的一名女子,向对方求爱,然而对方已有男友。前天下午1时40分,他在走廊上用刀将女子捅伤,女子经120抢救无效死
[故意杀人罪案牵出毁证灭证案]母亲帮助儿子抛尸涉嫌犯罪: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获刑,不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认为,叶某得知其子杀人后帮助其抛弃被害人尸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叶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但其行为情节严重,不宜宣告缓刑,原审法院根据叶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在法定幅度内判处的刑罚并无不当,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飞故意杀人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2年9月18日发布)
王某某故意杀人案
因恋爱、婚姻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尽管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被告人具有坦白悔罪、积极赔偿等从轻处罚情节,同时被害人亲属要求严惩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可以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决定限制减刑,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犯罪行为造成的伤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