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地认识越轨新闻传播的功能及其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越轨新闻的传播具有正功能、反功能和非功能。越轨新闻传播的正功能一直被忽略,主要体现在:进行一般犯罪预防,防止犯罪发生;引发对越轨行为的制裁,进行犯罪控制;从制度上完善犯罪预防;引起潜在受害人的觉醒,进行被害预防。越轨新闻传播的反功能表现为:消极的犯罪示范功能;价值导向功能发生偏差。非功能论者指出,犯罪者具有特殊的生理机构,而证明越轨新闻和青少年犯罪存在联系的
论各时期阶层分化下的青少年犯罪及阶层固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路径
一个健康有序的社会,阶层之间是良性流动的,尤其是从下向上的流动;但是由于各种因素,阶层的边界会因为固化产生封闭,此时各种阶层间的冲突就会频发,犯罪即为表现之一。阶层固化状态与青少年的活跃,尤其是下层阶层青少年改变命运的愿望与行动发生激烈的矛盾,再加上社会解体等原因,这个不易自我控制的群体极有可能发生种种越轨行为。而对上层阶层的青少年来说,因为整个社会的资源有
从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的角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有学者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引发青少年犯罪的成因有很多,其中因家庭教育缺陷,使家庭教育功能不健全或丧失,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分析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创新模式
现阶段青少年犯罪预控问题的研究几乎都是以汉族为样本进行的,把握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民族特点与地域特点,特别是关注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盲点和难点,并在新形式下创新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模式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 把握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民族特点与地域特点,特别是关注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盲点和难点,在新形式下创新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模式已经
探讨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特征、趋势和预防措施
本文仅就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特征、趋势和预防措施,作一些初步探讨,以此求教于从事和关心这一问题的同志们,并供有关部门领导参考。
比较两岸青少年犯罪特点、原因及防范其对策
海峡两岸社会环境的差异和人文地理上的联系,使两岸的青少年犯罪在形态上既有若干相同之处,又有诸多相异之点。本文拟就此专题进行比较研究,以作问路之石、引玉之砖。一、两岸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认识;二、两岸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三、两岸青少年犯罪特点比较;四、两岸青少年犯罪原因比较;五、两岸防范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对惯常行为理论视野下青少年犯罪的犯罪学因果关系进行厘定
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困扰全社会的难题,需要运用各种措施对其进行治理。从青少年犯罪的类型特征来看,运用犯罪被害理论中的惯常行为理论进行调查被害,提出具体的被害预防措施来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可行的。但这一调查必须以青少年犯罪的犯罪学因果关系的设立为前提。在惯常行为理论的视野下,青少年犯罪的犯罪学因果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也是通过实证调查证明这一因果关
研究闲散青少年群体在社群隔离中的边缘地位以及由此引起的违法犯罪问题
当前闲散青少年群体与社会主流群体的隔离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由此所衍生出的归属感缺失、自律性降低、对其他社会群体的敌视以及自身人格缺陷和心理障碍是闲散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严重地影响着闲散青少年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和对社会生活的心理适应。在现代化进程中,消除社群隔离,关爱闲散青少年,是预防和减少闲散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论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现实紧迫性及其成因分析
如何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相关资料和案例分析,结合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特点,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措施,以期完善对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一、预防青少年犯罪具有现实紧迫性;二、青少年犯罪成因分析;三、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分析.
少年司法制度的建设水平被视为衡量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和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做了特别规定,填补了我国未成年犯罪刑事诉讼专门立法的空白。这一特别程序的施行与适用,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组织保证: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二是模式延伸:拓展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检察职能;三是人权保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检察制度;四是社会支撑:构建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辅助体系。
对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事前调查制度的运用进行专门探讨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通过事前调查活动所取得的调查材料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调查报告,对于查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了解涉案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合理进行相关刑事司法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在对事前调查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就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对事前调查制度的运用进行专门探讨,以期对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有
青少年毒品犯罪问题亟需引起重视,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以数据说案件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摘要:毒品问题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诱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毒品犯罪屡禁不止,青少年首当其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给家庭、社会造成巨大的不幸。据统计,2010年至今,罗湖法院共审结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件30宗36人。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不断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加大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力度,成效明显。自2013年1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至今年10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107名,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2人,所有案件无一改判。
少年性侵犯刑后治疗是大众忽略的议题,台湾拟将其入法管理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学者和民间人士7月28日指出,少年性侵犯刑后治疗是大众忽略的议题;台当局“司法院”和“内政部”表示,愿协调修法,将少年性侵犯刑后处遇,包括身心治疗和辅导防护网入法管理。“台湾人权促进会”文宣部主任邱伊翎则说,少年性侵犯辅导应回归青少年相关法律,不应订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宣布“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结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作为全国律协推进中国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委员会,在2010年、2011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开展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十大事件向社会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两位专家们就现阶段的儿童所面对的“留守”、“家庭暴力侵犯”、“性暴力侵犯”等社会问题的进行了分析。不管是从法律规定的矛盾来看,还
从攀扒楼房案告破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中的秘密
攀扒楼房盗窃案的连续发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委有关领导特别关注此案,指示公安机关要把此案件作为重点案件下力量来抓。根据作案现场的勘查,作案者身体较轻,年龄较小,公安人员怀疑作案者为未成年人。后经过调查、取证、分析认定,此系列楼房盗窃案的作案者均为未成年人。问题是因其未到刑事处罚年龄而均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这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管理使其接受应有的义务教育
乐意孩子们叫我检察官妈妈,觉得挽救孩子就像挽救生命
邓云霞是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六年来,办理了少年涉嫌犯罪案件50多起,无一错案,90多名失足少年在她的关爱和帮教下迷途知返,因而被失足少年尊称为“检察官妈妈”。因为她有着一颗值得人们尊重的心,总是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乐意孩子们叫我检察官妈妈,觉得挽救孩子就像挽救生命。
遏制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社会各界应当引起重视
表哥梁华19岁,表弟邓明16岁,为筹集上网费,表兄弟合谋绑架邓明的同学王君,向受害人父母勒索20万元。不谙世事的王君为了帮助同学拿到“经费”,反而“帮助”同学向父母索要“赎金”。 随着案件的侦破,人们发现他们的手法有如下几招:1.同学中物色”有钱人”;2. 冒充“特种兵”招募“线人”诱骗;3. 少年不谙世事帮助”绑匪””敲诈”父母。
伴随着少年法庭的变化,其受案范围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
回顾少年法庭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少年法庭曾经过由热到冷、由蓬勃发展到徘徊观望的曲折过程,同样,伴随着少年法庭的变化,其受案范围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我国少年法庭的受案类型也基本成型,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二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三是侵权人或者直接被侵权人是未成年人的侵权案件、特殊侵权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
恢复性少年司法在于追求和实现恢复性正义
恢复少年性司法是一种新的刑事司法理念,它包括恢复性结果和恢复性过程。恢复性少年司法致力于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在平衡被害人、少年犯和社区利益基础上,实现满足三方因犯罪行为产生的需求、恢复三方社会生活的实体正义和多方参与、充分表达、平等自愿和互相尊重的程序正义。恢复性少年司法弥补了传统少年刑事司法的不足之处,从而真正实现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