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关乎面子的事情,孩子们总是要想法“拔份儿”

发布时间:2014-12-16
新闻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阅读次数:715

未成年人因为生理和心理的不成熟,看待世界与处事的视角也极大地区别于成年人,大多数少年犯犯罪原因简单得令人吃惊。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通过梳理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强出头”是不少孩子沦为罪犯的重要原因。

 

第一类:为面子“强出头”

 

有的孩子认为,所谓面子就是关乎尊严的重要事情,如果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那可是抬不起头的。所以一旦发生关乎面子的事情,孩子们总是要想法“拔份儿”的。

 

20091月份的一天,小凡中午放学跟同学小毛、小强一起乘坐公共汽车回家。几个人说说笑笑正热闹,旁边有一个男孩阿波开始抽烟。小凡皱皱眉头,看了男孩一眼,男孩无动于衷,继续吞云吐雾。小凡挺身而出想对其指出公共场所是禁止吸烟的。小凡本是好意劝阻,不过因为平时不太注重语言文明,一张嘴就冒出了粗话。吸烟的男孩一听就不干了,回了一句:“我吸我的烟,关你X事。”小凡一看自己好心没好报,再加上身边有女同学,逞强好胜的小凡认为不能丢了面子,绝对不能服软,马上恶狠狠回了一句:“你再说一句试试。”男孩一看对方人多势众,要出嘴的话又吞回了肚里。车到站了,男孩阿波下车时不满地看了小凡一眼。小凡感觉受了侮辱,在同学面前丢了面子,所以决定要教训教训阿波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小凡叫上小毛和小强等七八个人一起跟着阿波下了车。几个人尾随阿波走了一阵,然后前后夹击阿波,要求阿波到厕所里谈谈。阿波一看对方的阵势,表示不去,拔腿就跑。小凡等几人开始追逐阿波,有的还动手用砖头打阿波,一砖头打出血来了,小凡就慌了,几个孩子立刻散去。阿波捂着冒血的脑袋报了警。小凡他们打伤了人后心里有点害怕,可又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下午接着上学去了。民警当天在学校抓获了小凡等人。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凡等人无端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了社会秩序,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几人半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第二类:为哥们“强出头”

 

有的少年错误理解哥们义气,以为哥们就是互相帮忙出头,不管是正当要求还是违法需要,哥们一招呼,自己就要挺身而出,错误的认识导致了违法的行为乃至犯罪。

 

小东今年刚满17岁,从乡下来到北京打工,在一家单位当上了保安员,单位里有几个小伙子都是同乡。平时小老乡有空就聚聚,有困难就互相照应。

 

工作后,小东交了个女朋友小萍,二人感情很好。一天,小萍告诉小东自己单位的一名保安员小飞总是纠缠自己,感觉挺烦恼的。小东一听,觉得很生气,就约上小军等几个老乡一块去“教训”小飞。

 

小军等人平时跟小东称兄道弟,当即二话不说就随同前往。小东和小飞电话相约见面谈谈,挂了电话,小东带着人和棍棒去找小飞,小飞怕见面吃亏,也约上了本单位的几个同乡同往。

 

双方见面,一场混战,小东将小飞打伤。看见流血,双方一拍即散,各回各的单位。

 

小东和小军等人均认为自己只是为了解决问题找人打了一架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过了两天,他们等来的是冷冰冰的手铐。最后,他们都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了刑。

 

第三类:为女孩子“强出头”

 

男孩子们青春年少,难免逞勇好胜,尤其是面对需要保护的女孩子,男孩子更要显出英雄气概。现实中,为女孩子强出头分两种,一种是帮助女孩子,另一种是争女朋友。

 

2008年的一天,在教室内匆忙走路的女孩小丽不小心碰翻了同学小强的铅笔盒,笔散了一地。小丽连忙道歉,小强恶作剧想捉弄小丽,就不依不饶地让小丽赔偿。当着众多同学的面,小丽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就在小丽为难之际,小华出面了:“嘿,小强,人家小丽又不是故意的,何必为难人家呢?”小强看有人出头,有点不乐意,再加上旁边的死党开始怂恿,就气冲冲地大声说:“关你什么事,用你管?”小华本来是好意,一听小强的话,气就冲上来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于是约定晚上到指定地点单独较量。结果,小华将小强殴打至轻伤。他本来是帮助同学调解矛盾,可却把自己变成了冲突的一方,既赔偿了钱又被判了刑。

 

再看另一个案例,20078月,女孩小莲向朋友阿壮等人哭诉,说是被男孩阿山强行要求发生了性关系,结果怀孕了,想去人工流产却没钱,没有办法解决。阿壮一听,马上一拍胸脯:“别害怕,哥几个今天晚上就去找那小子解决。”阿壮当即给阿山打了个电话,约晚上见面。晚上双方一见面,阿壮就要求阿山赔偿女孩小莲,阿山说没有钱,阿壮就召集带来的三个男孩对阿山大打出手,直至将阿山打成重伤,结果阿壮等人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

 

 

 

 

法官释法——

 

由于青少年不成熟的心理、生理特征,使青少年犯罪区别于成年人犯罪很大的一个特点是冲动,孩子犯罪不意味他们有多大的主观恶性,很多孩子都是在无知、无畏、冲动下转变为罪犯的。如何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不外乎做到犯前积极教育预防、犯后加强教育惩治。不管是预防还是惩治,重点均在教育——家长、老师、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不容或缺。

 

预防教育:家长需要时时规范孩子的行为,加强与孩子沟通,了解孩子的思想,防止孩子形成不良性格;学校需要加强德育教育,不仅培养高分学生,更要培养心智健全的学生,防止学生冲动犯法;社会要不断净化孩子成长的外部环境,减少暴力文化的污染,培养举止文明的新一代。

 

犯后教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孩子一旦犯法,要承受的不仅是法律的惩治,更需要的是我们共同的关爱。家长需要投入更多的爱心和耐心,帮助失足的孩子,防止冲动的孩子破罐破摔;学校需要更多的责任感,挽救因冲动误入歧途的学生,防止学生从此一蹶不振;司法机关需要“法制教育、心理帮教”等特殊的程序,帮助、教育、挽救未成年罪犯,预防再次冲动犯罪。

 

原标题:法官释法(45)“强出头”成未成年人犯罪重要原因

作者:肖志勇 刘洪宇

来源:工人日报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延伸阅读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