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农商行副行长司伟涉嫌受贿一案已于12月10日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2月18日正式宣判。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司伟在担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和总行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600余万元。
经开庭审理后,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司伟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根据北京市纪委2014年4月下旬的通报显示,2014年1月23日,司伟因受贿行为被北京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司伟受贿所得已经全部退还,同时,由于司伟本人认罪,家属也认可了法院的这个判决,因此决定不再上诉。
值得一提的是,司伟曾在2010年当选北京市劳动模范,在落马前,系副厅级官员。
司伟的东窗事发,源于早一步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的下属——原北京农商行平谷支行行长韩立锋的举报。
今年2月18日,韩立锋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韩立锋收受北京两家房地产企业共计1318万元的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两家公司在北京农商行获取了4.7亿元的贷款。今年6月,
韩立锋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今年以来,银行,尤其是成立时间不长的城商行成为重灾区。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6月,许昌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志民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同样在6月,原农业银行副行长杨琨受审,其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
随后,黑龙江省级城商行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杨进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时隔一个月后,即10月13日,内蒙古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立案侦查。
此外,曾手握成都银行帅印长达九年的原董事长毛志刚涉嫌受贿一案已于12月15日被判死缓。
成都市中级法院查明,任职期间,毛志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188万、美元22.8万、港币60万、欧元9万、台币10万、英镑3000,同时,还收受了600多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原标题:银行涉案高管密集宣判,北京农商行原副行长司伟领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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