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是一家知名报社的专题部主任,还兼任多个部门主编。在任职期间,顾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关公司的版面费42.5万元占为己有。日前,丰台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0年。
顾某在一家知名报社任职,由于工作能力突出,他很快被升任专题部主任,同时还兼任汽车、财经等部门的主编。
检察官透露,2012年,顾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公关公司的隋某和殷某夫妇,隋某夫妇联系各大公司拿来宣传软文,顾某负责协调版面发稿。
根据报社规定,在这种合作关系下,隋某夫妇应将稿件提供给顾某,顾某对来稿进行审核,再将稿件刊发在报纸相关版面,隋某夫妇则向报社支付相应版面费用。
2012年至2013年间,顾某在未经报社领导同意下,违反报社规定,多次要求隋某夫妇将本应付给报社的版面费用定期转账到顾某个人银行账户。两年来,隋某、殷某累计向顾某转账人民币42.5万元。2014年1月7日,经人举报,丰台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对顾某的贪污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经过大半年的调查,干警掌握了顾某贪污的证据,并将顾某传唤,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他承认贪污事实。顾某表示,赃款都被用于其个人理财和消费。
此案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原标题:主编截留版面费贪污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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