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事辩护中科学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宏观策略的重要性
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价值,但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在多方面存在着制度上的缺失,不仅影响了刑事诉讼的公平与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也给辩护律师办案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辩护律师必须全面研究我国司法鉴定中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切实掌握在刑事辩护中科学运用司法鉴定结论的宏观策略,以及应对涉及人身伤亡、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常见经济犯罪
被告人黄XX涉嫌诈骗罪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介入之辩护词
辩护人依据事实与法律,对被告人黄XX量刑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黄XX诈骗金额应为185000元,建议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黄XX诈骗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且罗XX通过利用黄XX挣取不正当钱财或利润,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三、被告人黄XX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及事实,是初犯,可以从轻处罚。
涉嫌故意杀人罪一审死缓 二审成功无罪辩护
案件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旗甘河镇。在未能找到另一男子的情况下,把于某某作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内蒙古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本案二审开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被告人于某某进行了辩护,直至发回重审,最后无罪释放。
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
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无罪证据要充分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中律师辩护制度发生了哪些变化
我国一直走在不断完善律师辩护制度的道路上。此次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辩护制度的相关规定与新《律师法》进行有效的对接,基本上解决了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但是,立法的完善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也需要在实务层面进行进一步探析。以下,我们主要从新刑诉修改的关于律师辩护制度的内容来研究讨论:一、新刑诉中对律师辩护制度的改革;二、新刑诉中关于辩护制度出现
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加强了对人权的保障
新的刑诉法给了法律人太多的期待,相比旧的刑诉法,新刑诉法还是有很多的进步,也标志着我国在保障人权方面所做的努力,体现了我国法治朝着民主法治中国方向发展迈出了一个大的台阶。
面对死刑的人与具有国家强力为后盾的控方地位不平等该赋予面对死刑的人以沉默权
对死刑的限制,不仅要从刑法制度上进行设计,而且要从程序制度上进行设计,从而使死刑适用程序为达到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而科学化、正当化。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面对死刑的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的规定及其与国际人权公约标准的比较;二、面对死刑的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的完善。
检察机关要正确对待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介入的利与弊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分为二的,律师提前介入也不例外。我们在肯定其积极性作用的同时,也应注意到它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的新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公民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各种配套法规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可能还会对追究犯罪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1.首先,犯罪嫌疑人抗拒审讯的心理素质会比以前增强,翻供、变供的情况增多;2.其次,犯罪嫌疑人有了接触外界的条件后,增大了串供、毁证的可
庭审中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诉讼中,您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不得滥用诉权;遵守诉讼秩序,遵守法庭纪律;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维护法律尊严。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庭审秘笈之“独孤九剑”
总诀——庭审的几项基本原则:其一,庭审目标:说服法官,而非对方;其二,正确使用法庭语言 ;其三,注重庭审礼仪;其四,避免强烈的对抗情绪。
律师敢说、能说,不等于律师一定会说
律师的法庭演讲面对是法庭、是控方、当事人,同时也有旁听群众。如何说服法庭采纳律师意见?如何折服控方和对方律师?如何打动旁听群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绝不能只图自己嘴巴痛快。笔者认为律师在庭审中的发言应当尽可能做到精、准、稳。其一、要精,就是要精炼,要抓住要领、不啰嗦;其二、要准,就是要准确,要准确把握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其三、要稳,就是要稳当稳妥,要言之有理、
控方肆意践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导致刑讯逼供现象频发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特定的制度一般都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并且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刑讯逼供现象也不例外,现对其成因简要分析如下:(一)封建法制思想的影响;(二)重口供轻实物证据;(三)权利保障制度不完善;(四)社会舆论的冷漠和受害人权利观念的缺失;(五)对刑讯逼供行为处罚
律师会见权的强化必然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律师会见权作为辩护权基础和核心,是被追诉人最为重要的防御性权利之一,与侦查权具有极强的正面冲突性,律师会见权的强化必然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对于反贪部门而言,在保证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利同时,如何利用契机积极应变,提升反贪侦查的业务水平,是亟需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从刑事起诉书的解读探讨起诉中的辩护技巧
刑事起诉书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定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刑辩律师如何从起诉书中找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点是要建立在熟读起诉书的基础之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司法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新刑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是人类法治文明进程中的必然选择,也是刑事诉讼法现代化的必备品格。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不仅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第2条,而且在分则的具体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也予以了充分的体现。
违法侦查行为投诉处理机制实务探究——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视角
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强化了以检察监督为主的违法侦查行为投诉处理模式,使我国违法侦查行为权利救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突破。但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违法侦查行为权利救济的规定仍然比较原则,为增强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在程序设计上要解决好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违法侦查行为投诉主体、受理条件、利害关系人的范
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权的限缩与扩张之争
刑诉法对侦查权的限缩与扩张,应秉持限权基础上的扩张。侦查权的限缩与扩张,对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与人民检察院侦查刑事案件应适用相同的理念。
牛律师下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辨认律师是怎么阅卷的
牛律师下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辨认律师是怎么阅卷的;分为1. 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2.一审阶段的阅卷;3.二审阶段的阅卷。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解答律师在调查取证阶段是做些什么的
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程序: (一)辩护律师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需要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的内容或者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等。(二)调查取证申请书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由律师事务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