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在性视角来研究乡村人民法庭的刑事自诉实践问题
对自诉案件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进行追问、分析和反思,有助于提升问题的认识能力和满足人们的合理诉求。自由裁量权是有效实现司法公正的“润滑剂”,没有自由裁量权的审判将难以保证个案的公正,而过分的自由裁量权也难以保护司法的公正,公诉案件中所涉及的自由裁量权更多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刑罚轻重的问题,而自诉案件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其所涉及的自由裁量权会表现在是否适用
结合司法经验来分析法官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存在的问题
由于刑事自诉案件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相较于公诉案件而言,自诉案件是法官根据案情来确定是否给犯罪嫌疑人贴上犯罪标签的问题,这种纠纷性质的转化使法官在审理自诉案件时拥有相当空间的自由裁量权,下文笔者结合法学知识和司法经验来分析法官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存在的问题。一、被告到庭问题思考;二、被告态度问题思考;三、先民后刑问题思考;四、证据认定问题思考。
围绕我国自诉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展开论述
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表明国家追诉是现代追诉制度的主体,被害人自诉只能是公诉的补充。在此前提之下,为保障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一方面,应当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予以限制,控制在自诉制度所能担负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应该明确公诉与自诉之间的关系,规定公权力介入自诉案件的方式,明确公诉与自诉之间的转化与衔接的具体操作。
论我国刑事自诉的现状及自诉制度的改革—“废除自诉完善公诉”
理论界多专注于研究分析自诉不足的原因,并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而往往各学者谈及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案又趋于类似,根据司法中的案例数据分析的调查研究甚少,笔者在重庆市的多个基层法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希望能够更好地理顺自诉制度的改革。一、刑事自诉制度概述;二、各国(地区)刑事自诉制度考察;三、我国刑事自诉的现状;四、自诉制度的改革—“废除自诉完善公诉”。
论刑事自诉主体的成立条件、范围及自诉人的诉讼处分权
由于刑事诉讼法对这两个问题规定得过于原则,以致于人们对它们有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法学同仁。一、刑事自诉主体的成立条件;二、刑事自诉主体的范围;三、自诉人的诉讼处分权.
自诉案件如何立?自诉罪怎么立案?法院分享: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知
自诉案件如何立?自诉罪怎么立案?法院分享: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知。自诉案件的类型,自诉案件的律师,自诉案件的诉状等,均可以联系本网站派出法律援助律师处理。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指引:如何自诉?自诉怎么准备资料?自诉是流程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时候应该提供的资料,请大家参考,该资料要求来源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请注意更新。谢谢
家暴案件可申请禁止家暴令,可自诉虐待罪、遗弃罪等—罗湖法院发出首份“禁家暴”令
【深圳商报讯】(记者 包力 通讯员罗云)起离婚诉讼,同时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保护她的人身安全。记者昨天从罗湖法院获悉,该院依据新民诉法有关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代某玲的申请符合新民诉法中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相关规定,遂作出如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罗湖法院分析涉家暴案件呈现四个新特点-有可能涉及虐待罪、遗弃罪等自诉罪名
2011年至今,罗湖法院共审理涉家暴案件24宗,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据分析,该类案件呈现四个新特点:一是施暴者从青壮年向老龄化蔓延。2011年至2012年该类案件的施暴者集中处于31岁至45岁的青壮年,但2013年的数宗案件开始出现60岁以上的施暴者。二是施暴者向高知阶层扩散。家暴案件多发生在知识水平、职业层次较低的家庭,但近年来逐渐出现了本科以上学历,职业为
可转为刑事自诉的未成年女孩被强奸案件:律师支招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前者的本质特征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非法性行为,不论哪种手段,都具有使被害者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特点。本案中,被害女孩已经17岁,是否属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是认定强奸罪成立与否的关键。如果司某和刘某事前预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以下简称监护侵害行为)的有关工作制定本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虐待罪可公诉可自诉:看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
有记者提及,虐待罪是自诉案件,但《意见》规定了若在无人告诉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这是否突破了现行法律规定?做出这个规定有什么依据?史卫忠回应称,《意见》规定,监护侵害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的,公安机关应当通报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告诉的,由人民检察院起诉。规定人民检察院起诉,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和第九十八条。刑法第二百六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24日开通,最高法执行指挥办公室同时挂牌。
此举标志着以执行网络查控为核心、覆盖全国的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正式运行。各级法院执行人员足不出户,通过法院内网就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财产的查控。打造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天网。据介绍,最高法执行指挥系统将全国四级法院间的执行网络纵向互联,与各中央国家机关、商业银行总行网络横向对接。从基层法庭到最高法院所有的执行人员,都可以通过网络对债务人身份和财产信息
关注深圳一宗自诉案件:虐待罪:母亲虐待女儿致死,判刑8年。
一审法院还认为,本案源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而引发家庭暴力,陶某英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一般故意犯罪有区别,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因此,一审判决陶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陶某英提起上诉,认为其平时虽有虐待行为,但小欣的死亡与其虐待无直接因果关系,小欣
自诉案件的几个要点:自诉案件的范围、自诉人的范围、自诉人的处分权
本文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简要的贪了自诉案件的几个要点:自诉案件的范围、自诉人的范围、自诉人的处分权等问题,在实践当中,具有学习和参考的意义。
自诉案件的若干法律问题:以侵占罪为主要关注的焦点
本文是一篇学术论证,也具有实践的指导意义,主要谈到了自诉案件侵占罪的对象,概念,法律规定,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等的区别问题,也是一篇处理自诉案件侵占罪的参考资料。
自诉案件的特殊程序处理:法官给你讲讲自诉案件
刑法分则用4个条文规定了5个罪名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它们是: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第260条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第270条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同时属自诉案件的还有两类,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
刑事和解制度的操作和提出:一位法官的分享
亲亲相隐是中国刑律的一项制度或原则,它在我国封建历朝历代都有规定。虽然从法学价值来看,亲亲相隐有着消极的一面,但其对基于人性而生的伦理精神则是我们应该关注的。借鉴亲亲相隐制度之精华,在审理亲告罪案件引入刑事和解,促进我国现代刑事司法制度从重刑主义向轻刑主义转变,有着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对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和现代法治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法官谈自诉案件的若干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指不经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而是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虽然不多,但因自诉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处理不当也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带来消极因素。下面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自诉案件的规定进行引证分析,指出
林丽某被撤销监护权案—典型意义:该案还可以提起虐待罪罪名的刑事自诉
当前,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还屡有发生。人民法院应当将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优先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审判工作当中,按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长期侵害未成年子女、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监护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撤销其监护权,另行指定监护人;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以虐待、遗弃、故意伤害等罪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