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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刑辩百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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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罪名档案 — 过失致人死亡罪
  • 过失致人死亡罪之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

    认定行为人导致他人死亡的主观方面属于过失,行为人的意志因素必须是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进一步区分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是否有认识。
  • 暴力犯罪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 有如下3点:1、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2、要有死亡的事实。 3、行为人的行为一定要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 暴力犯罪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特征及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与意外事件有时也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都没有预见。区别点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死亡结果,属于过失杀人。
  • 暴力犯罪之过失致人死亡罪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的区别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刑法》所规定的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的其他过失犯罪的界限

    《刑法》特别规定的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均较普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同或为大,因此,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上说,都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体现出对特殊犯罪的相同的或为重处罚。体现了我国刑法一贯坚持并于本法第5条所明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并且有利于预防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 暴力犯罪之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第一,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 第二,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中的行为人虽然都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虽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持有反对态度,而是听之任之。
  • 过失致人死亡罪之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结果时的刑事责任的确定

    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几点:分清各过失行为人的责任大小。由于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因此,也就无所谓主犯、从犯,对于几个过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应查明各过失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据此确定确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各自的责任。
  • 过失致人死亡罪之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向故意杀人行为转化的问题

    行为人过失致人重伤,客观上被害人已经达到无法救治、必然死亡的程度,由于行为人误认为只造成了重伤,为逃避罪责而逃之夭夭,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基于过失行为而负有紧急抢救的义务,如果及时进行抢救,虽然被害人仍然死亡,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 暴力犯罪之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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