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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刑辩百科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行为人采用书写、印刷、张贴、散发书信、传单、刊物或以其他方式,使正在服役的军人逃离部队为目的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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