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宾阳人,身高171.5厘米,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
案例分析: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马加爵案发生之后,许多社会公众,包括一些媒体,对马加爵表现出了同情,把其杀人动机归结于他的贫困和受到的“歧视”,及因此而对社会产生的仇恨。
案例二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2006级临床专业的学生李某,在其学校附近与男友发生争执并提出分手,遭男友割断喉管后死亡。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杨某拿着一把十余厘米的刀追死者,并朝其喉咙处割去,杀死女友后,杨某抱着死者久久不肯离去,直到110民警来到现场,将其带走。
案例分析:学生算得上是高素质的人群,是什么使得他们当中有的人变得如此暴力和凶残呢?心理专家认为:大学生心理发展尚未稳定,踏入大学,就相当于踏入半个社会,从而他们感到不适应,害怕失败、害怕拒绝,心理上的矛盾冲突尤为突出。这些矛盾解决不好,就可能成为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目前,大学生犯罪心理复杂多样,其突出表现在犯罪动机、价值观念、人格障碍、个体心理偏差等方面。种种原因表明,这些障碍与偏差导致的犯罪心理与社会就业、家庭经济、个人恋爱所造成的心态失衡、心理变态、心理疾病有关。
感悟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并为之努力的事情,要做到预防、打击、改造并举,以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也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要负有责任心,时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还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不要知法犯法,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守法的大学生,合格的大学生。
原标题:大学生犯罪记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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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牛律师刑辩深圳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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