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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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的上海铁路局徐州房产建筑段原党委书记牛炳忠(副处职)涉嫌贪污一案,经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牛炳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目前判决生效,已经交付执行。
被告人牛炳忠,男,1959年3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上海铁路局徐州房产建筑段党委书记,曾任徐州铁路物资供应站党总支书记。
徐州铁检院指控被告人牛炳忠在担任上海铁路局徐州物资供应站党总支书记期间,在该物资供应站站长王志峰(已另案判刑)的安排下,将本单位下属的徐州铁路物资供应公司应收的租赁费、装卸费等收入转入其他公司作为该单位帐外资金使用。2009年被告人牛炳忠调离该单位,趁机将余款44.3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牛炳忠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构成贪污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牛炳忠未上诉。
原标题:徐州铁路房产建筑段原书记犯贪污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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