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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业务专长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主要承办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案件。其中,被告人石某等八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30公斤免死案;香港“阿伯”大毒枭贩毒60kg一审判死二审辩枪下留人案;无罪!走私毒品咖啡因25千克刘平凡辩护成功等等毒品犯罪大案要案。这些成功案例是基于牛律师团队办案始终坚持以“案件流程化管理与专家顾问团相结合”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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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间恶习不改再犯罪 合并刑期再入狱
2015-0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1002次   
关键词:减刑  假释  强制措施  犯罪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福建省漳平市一无业男子假释期间再犯罪,被判合并刑期四年十个月。漳平市法院9日披露,该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前罪犯抢劫罪,剩余刑期二年十个月又十六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总和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被告人廖某在2005年因犯抢劫罪于2005123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0210日经三明市中级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2010210日起至20121226日止。而在201212月到20138月期间,廖某又参与盗窃15,总案值达人民币4035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0351,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处罚。综合假释期间再犯罪等犯罪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原标题:福建漳平一男子假释期间再犯罪 合并刑期二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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