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既是民族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我国今后的发展,需要各方面的资源,但最重要的是人才资源。我国数以千万计的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最重要的后备军和中坚力量,是社会有机体的精华之所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顺利发展,是社会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便是大学生犯罪,我国也不例外。近些年来,关于大学生犯罪的悲剧性新闻不绝于耳,并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这也是值得广大法律人思考的重大现实问题。
国内外大学生恶性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而较轻的犯罪更是不计其数、俯拾即是。大学生犯罪是多重悲剧,不仅会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精神痛苦,也对其自己和家庭造成了巨大伤害,还是全社会的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危害。现实是无情的,教训是惨痛的,研究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和对策,极具必要性。
一、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一)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有学者指出,大学生犯罪具有广泛性、突发性、凶残性、团伙性、规律性、高智能性等特点。[1]虽然这一观点大体符合现实,但笔者认为,当前大学生犯罪最为突出的特点主要有如下五个。
1.多样性。大学生犯罪案件中,既有男生犯罪,也有女生犯罪;既有本科生犯罪,也有研究生、专科生犯罪;既有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也有名牌大学的学生;既有发生在校内的,也有发生在校外的;既有预谋已久的,也有激情爆发的;既有杀害同学、朋友的,也有杀害老师、父母的;既有目标明确、有所节制的,也有随意杀人、肆意滥杀的;既有因财、因情杀人的,也有因色害命的……。
2.爆发性。大学生犯罪中,有不少是因琐事引起争执,由于不能和平、理智地解决,以致矛盾升级,几分钟之内即可能转为杀人悲剧,由同窗好友变成生死仇家;也有的是积怨已久,酝酿多时,但周围的人浑然不觉,犯罪嫌疑人点燃导火索或者待时机成熟就痛下杀手。
3.残酷性。和社会上一些恶性犯罪一样,大学生犯罪也沾染了暴力、残酷的色彩,不乏捅刺数十刀,或者虐杀、分尸、抛尸;在杀人后,有的自杀,有的在逃亡途中继续杀人等。
4.智能性。大学生犯罪的智能性,主要表现在:作案戴手套,行动捂口罩;只身搞单干,团伙守信条;甲地作案,乙地销赃;麻醉搞行动,杀人用药物;内外勾结,合伙作案;伪造证件,巧设圈套;借刀杀人,嫁祸他人;运用先进通讯工具,钻研反报警技术;伪装现场,毁灭痕迹;声东击西,金蝉脱壳;制造假象,大肆欺骗;计划周密,伪装精细;狡兔三窟,万无一失,自制特殊作案工具等。[2]其中,一些大学生在犯罪前搜集相关信息,精心策划,具有较强反侦查能力的特点虽然在网络犯罪中较为突出,在暴力犯罪中尚不明显,但却是大学生犯罪的一个趋势,值得关注。
5.无因性。所谓“无因性”,并不是指某件犯罪没有原因,而是指该起因在通常观念中远远不足以成为犯罪原因,比如劝架、睡觉打呼噜、未及时开门、对助学金评定不满等。由于存在爆发性这一特点,通常有目击证人,故这些犯罪案件较易侦破;如果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地点和时间作精心选择,则侦破案件的难度无疑将大大增加。
(二)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就大学生犯罪的原因而言,西方的社会学习理论、失范理论、标签理论、冲突理论等均不能较好地进行解释,而社会控制理论和犯罪发展理论则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对我们也有重要启示。吴殿朝博士对社会控制理论作了修正,指出“社会腱”三要素是依恋、认同和信念。其中,依恋处于核心地位,是基础;认同对依恋具有动力作用;信念是认同升华后的必然结果,也是新的依恋得以形成和提高的关键环节。该学者又进一步指出,依恋的弱化导致的“社会腱”断裂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认同的降低导致的“社会腱”断裂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信念的缺失导致的“社会腱”断裂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最终原因。[3]也有学者指出,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在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文化的影响、物质享受的诱惑,心理障碍方面,有不良情绪无法释放,自控性差、感情冲动;在家庭和学校方面,有家庭教育偏差、疏于管教,或家庭贫困、精神失落,学校教育管理松懈。[4]虽然上述分析较为深刻,但还不够全面。笔者认为,我国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大学生的性格、人格、心理存在缺陷。许多大学生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性格缺陷,但这些性格缺陷并不必然导致犯罪性格,缺陷人格也不必然导致犯罪人格。一些学生,特别是来自单亲家庭、离异家庭、贫困家庭的学生,自卑、敏感、多疑、自闭、孤僻、偏执、幻想、妄想,甚至暴躁、冲动、乖戾,严重的还会出现精神障碍(变态心理、病理心理)、人格障碍(偏执型、分裂样、冲动型、反社会型等)、精神分裂(紧张型、解组型、妄想型、未分化型、残余型等)。[5]精神疾病与心理障碍、人格障碍存在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心理问题若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人际交往的压力、感情纠葛、学习竞争的压力、就业压力、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等,更是对大学生的消极心理起到了较大的催化作用。
2.学校教育不适应现实需要。大多数学校过分重视智育而轻视德育,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以排名为重要手段。而有的高等院校甚至连智育也不重视,更遑论德育,不但不关注学生的思想变化,也未及时纠正学生的偏差行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如,对学生的服务和管理都相当有限,在学生安全、学校保卫等方面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
3.家庭教育失败。不少犯罪的大学生成长于不民主、不开明的家庭,甚至是问题家庭、失德家庭。家庭教育不当主要表现为过分溺爱、放任、简单粗暴、教唆等。多数家庭奉行功利主义教育观,无视学习和成长的规律,从小就互相攀比,争强好胜,狭隘短视,自私自利,使其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贪图享受,企图不劳而获,喜欢走捷径,缺乏合作精神,从而造就了“中国式嫉妒”,使其表现出“普遍敌意”,并导致一些大学生产生人格障碍,难以融入正常社会,酿成了诸多悲剧。实践证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通常和家庭教育的失败存在密切联系。
4.犯罪亚文化渗透。随着网络飞速发展、交通日益便捷,人们摄入的信息量、活动范围等均得以扩大,校园内和社会上交往和联系也日趋紧密。与此同时,社会上消极的、颓废的、有害的观念和行为也对一些大学生产生了消极影响,他们跟着自己的需要和感觉走、漠视规则、漠视法律、漠视生命,甚至形成反社会人格(无情型人格),危害甚广。
二、预防和控制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有学者建议,家庭的亲情滋养是防范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基石;学校的教育牵引是防范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关键(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的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认知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调控能力;加强休闲生活辅导,引导大学生坚持正确的休闲方式;加强对大学生“为何而生”的教育;改进现有的人文教育模式,设置经典导读课程;加强对大学生的方法论教育);整个社会的道德重建是防范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点,是修复犯罪大学生的断裂的“社会腱”。[6]笔者认为,大学生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系统性的;研究大学生犯罪,也应当是全面的、系统性的,不能仅关注其在大学读书期间的表现,不能把现实和历史、未来割裂开来,而应当在关注现实的基础上,不忽视大学生的成长历程、家庭教育、性格和心理,并关心其面临毕业及毕业后一段时间内的需求和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全面地、系统地研究预防和控制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预防和控制大学生犯罪。
1.学校应当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学校管理工作。大学生在学校活动的时间远远长于在家庭、校外活动的时间,学校教育管理的成败对大学生的影响极大。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就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对此,学校应具体做到以下九个方面。其一,学校应更加重视广大学生的精神文明、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培育,做好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疏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二,学校应把性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抓紧抓好,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正确的性观念,冷静处理感情纠纷,从而减少性犯罪和情杀事件的发生。其三,学校应切实抓好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如可以在宿舍楼出口、路口多安装摄像头。加害人和被害人同为大学生的情形多颇为常见,因此预防被害也是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重要一环。其四,学校应加强对管制刀具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使其不易被接触、获取,即使有人起意行凶也因为凶器的杀伤力有限而不致于造成重大死伤的严重后果,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犯罪的后果。其五,学校应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学机制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教育实效。从禁止逃课抓起,严禁考试作弊,使广大学生清楚地认识到:规矩无时无地不在,违反规范必然被惩罚。对于有考试作弊、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依相关规定处理,且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其父母。通过严格执行校规,潜移默化地使学生养成敬畏规则的良好习惯。其六,学校宜尽其所能提供更多勤工俭学岗位,对做家教等打工兼职的学生予以人性化管理和适当关照,使贫困学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经济状况,让贫困生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生活的希望。其七,学校宜设不同条件、多种项目的奖学金,使广大学生均有较多机会申请,并奖励学习、鼓励发挥特长。其八,学校宜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建立学习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引导大学生过剩精力的正当释放。其九,学校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改变一些大学生陈旧的就业观念,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推广订单式培养,以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难题,缓解其就业压力和焦虑烦躁的心理。
2.重视并切实改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人的成长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对家庭的依恋程度远不及正常大学生对家庭的依恋程度。亲情感召对大学生正常行为的影响是巨大的、不容忽视的。家庭教育主要在于教育其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培育良好的品质和性格,教育其应当诚实、善良、正直、谦虚、勤劳、节俭、顽强、自律自制、积极乐观,使其正确地认识自己和社会,树立“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能不劳而获”的思想。
3.重视社会教育,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犯罪预测、社会控制工作。有学者提出,社会教育基本功能需要回归,即促进全面教育、促使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社会教育的服务对象应不断扩大,除了关注青少年儿童个体,还要更多关注家庭,为家庭教育提供所需的帮助;社会教育附属于学校教育的地位以及功利主义的取向亟需改变,应确保其公益性。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以上三点以及更具体的支持服务条款需要通过立法—如社会教育法或儿童青少年福利法—得以保障。[7]也有学者指出,只有搞好犯罪预测才能搞好犯罪预防工作;犯罪预测是使政法工作由经验型转变为科学型所必须的;犯罪预测为国家制定社会政策和完善刑事政策提供了依据;对犯罪进行科学预测,将犯罪发展趋势等情况公之于众,以利于动员社会力量作好预防工作。[8]笔者认为,这些观点甚可赞同,但除此之外,还应当密切关注的还有大学生网瘾、毒瘾、涉毒犯罪、赌博犯罪、网络犯罪、传销犯罪等,应当尽力将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将其从刑法边缘拉回正常社会,从而挽救个人和家庭。
【注释】
[1]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15-32页。
[2]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27页。
[3]吴殿朝:《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基于“社会腱”视角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79、189-190页。
[4]赵文主编:《保护与发展—青少年维权和预防犯罪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34-138页。
[5]王明旭、李兴民编著:《大学生犯罪与干预》,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年版,第28-29、40页。
[6]朝:《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91-197页。
[7]王亚芳:《从留学生弑母案例反思我国社会教育变革的必要性与方向》,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11年第4期。
[8]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第274-284页。
原标题:大学生犯罪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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