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一县委书记受贿4000余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2014-12-31 18:30:22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张亮
2014年12月31日,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原县委书记方仁受贿案一审宣判,方仁因受贿4000余万元被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方仁在担任银川市经贸委主任、贺兰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395万元、美元44万元、欧元43.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方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因方仁主动、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所得人民币3395万元、美元44万元、欧元43.83万元,依法没收
一审宣判后,方仁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牛律师刑辩团队介绍: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欢迎拨打全球法律服务热线:400 6066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