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涉税刑辩律师网   [ 深圳站  ]
合作加盟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下载APP
网络犯罪业务专长
网络犯罪系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针对计算机信息网络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以网络犯罪为载体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网络犯罪所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几乎包括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而且还滋生了许多新的犯罪形式。如:网络赌博行为、网络盗窃行为、网络色情犯罪行为等。此外,网络犯罪还包括以网络为载体的犯罪行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与时俱进,积极研究此类新型犯罪,积累了办理此类案件的丰富实战经验和精湛辩护技巧,通过对罪名的抗辩、对社会危害性的抗辩、对法律依据适用的抗辩、对盈利或经营数额的抗辩、对立功的主张、对个人犯罪或单位犯罪的抗辩等,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专长网络犯罪 → 从比特币的由来、发展历史、各国的法律状况和对监管比特币的...
从比特币的由来、发展历史、各国的法律状况和对监管比特币的法律建议作一研究
2015-04-03   来源:刑辩力机构律师网   浏览次数:783次   
关键词:比特币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4006066148  

 

 

由中本聪研发在2008年提出的比特币,短短几年就疯行全球,引起了各国金融管理机构的关注。比特币用公开分布总账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到2140年比特币将达到预定的2100万枚上限。数量有限的比特币在传入中国后,受到不少投资者的热捧。比特币中国交易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预计有数万人参与比特币投资。本文从比特币的由来、发展历史、各国的法律状况和对监管比特币的法律建议作一研究。

 

一、比特币的由来

 

自互联网诞生以来,电子货币因其方便和难以追踪性,并能脱离政府和银行的监管,而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个名为“密码朋克”的密码破译组织就致力于创建电子货币,但付出的努力没收到任何成效。同样在九十年代早期,密码破译者大卫·乔姆创建了一个匿名系统——“电子现金”,也失败了,部分原因是依赖于政府和信用卡公司的现有基础设施。之后各种电子货币尝试者不断涌现——比特金(bitgoldRPOb钱(bmoney)…,但都无一例外的失败了。⑴

 

2008111日,一个自称中本(SatoshiNakamoto)⑵⑵的人在一个隐秘的密码学讨论组上贴出了一篇研究报告,报告阐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构想——比特币就此问世!

 

比特币用公开分布总账摆脱了第三方机构的制约,中本聪称之为“区域链”。用户乐于贡献出CPU的运算能力,运行一个特殊的软件来做一名“挖矿工”,这会形成一个网络共同来维持“区域链”。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会生成新货币。交易也在这个网络上蔓延,运行这个软件的电脑争相破解不可逆密码难题,这些难题包括好几个交易数据。第一个解决难题的“矿工’会得到50比特币奖励,相关交易区域会加入链条。随着“矿工”数量的增加,每个迷题的困难程度也随之提高,这使每个交易区的比特币生产率维持在约10分钟一枚。此外,每达到21万个区域,奖励就减半,从50比特币减到25,再从2512.5,一直持续下去。这样到2140年,比特币将达到预定的2100万枚上限。

 

中本聪的论文于2008年发表,当时美国政府和银行管理经济的能力遭到各方质疑,信用降入谷底。美国政府向华尔街和底特律汽车公司注入大笔资金,美联储推出“量化宽松”政策,本质上就是大量印美钞刺激经济,金价上涨。比特币不需要政治和金融的保障——只依据中本聪的巧妙算法。比特币的公开总账看起来不仅使欺诈者无处藏身,还靠业已决定的发行量而使比特币供应处在可控范围内,这保证了像无限印钱的中央银行和魏玛共和国⑶似的通胀悲剧,不会在比特币身上上演。

 

二、比特币的发展史

 

2009年和2010年初,比特币在市场上一文不值。自20104月开始交易的头半年,比特币市值不到14美分。后来,在2010年的夏天,比特币受到虚拟市场的牵引,供不应求,网上交易市场的价格开始变动。在20111月,在87美分的基础上突破1美元,达到了1.06美元。到了春天,《福布斯》杂志上刊登关于这个新的“神秘货币”的报道,比特币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催化,开始了爆发性上涨。从四月初到五月末,比特币的现行汇率从86美分上升到8.89美元。61日,Gawker发表文章写道比特币很受网上的毒品交易者欢迎,并且在一周之内翻了不止三倍,猛增到27美元。所有流通的比特币的市场总价已经达到了1.3亿美元。⑷

 

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中,预示着一种不祥。现实中的钱币出现了危机,这样戏剧性的价格飙升使人们将比特币视作可以投机的商品。与此同时,媒体的关注正是当初中本聪所担忧的过火。美国参议员查尔斯·舒默(CharlesSchumer)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缉毒局和司法部门关闭这条“丝绸之路”,他把这称为“我所见过的最无耻的网上毒品贩卖通道”,并且认为比特币是“在线模式的洗钱机”。⑸

 

果然,随着价格提升,一些事件的发生开始让bitcoiners不安。在六月中旬,自称是Allinvain的人称价值超过50万美元的25000个比特币从他的电脑里被盗。一周后,一个黑客入侵了一个位于东京的交易站点MtGox,这个站点占到所有比特币交易中的90%。黑客攻入Mt.Gox的系统后开始大肆抛售比特币,将兑换率拉低至0,以便能更多地提现其他人的比特币。

 

更多的灾难接踵而至。波兰的Bitomat是第三大交易所,它发现自己意外重写了整个钱包。有安全研究人员发现了针对比特币用户的扩散病毒:有些被设计成偷取现有的比特币,另一些控制其他人的电脑来挖矿。

数量有限的比特币在传入中国后,受到不少投资者的热捧。比特币中国交易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预计有数万人参与比特币投资。一位网友在其撰写的《比特币挖矿日记》中写道:“在投入近6000元的资金之后,自己深感已经难以自拔,挖币卖币成了每天最关心的事情。不管舆论如何评价甚至唱衰比特币,矿工的生活还将继续。”⑹投入也似乎成为一个无底洞,学习如何“挖矿’需要交学费、购买挖矿机需要有投入、运行“矿机”需要支付电费。即便是把比特币卖出,也要付给交易网站、财富通或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一定手续费。目前在比特币中国网站上的交易手续费是0.3%,已相当于股票交易佣金的上限。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比特币却依然吸引了很多投资者的目光,很多投资者表示:“比特币数量有限,有升值空间”。一些“比特人”还有着更大的梦想,他们还想通过比特币购买房子。

 

2012710日,国内首个“比特币对冲基金”——“老端比特币一号”成立,规模为10万元人民币,到20133月份理论上已经获利10倍。3月底4月初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分红:所有人可以拿回自己的本金,外加4倍的利润,但需要支付20%作为基金的费用,剩余的资金继续投资比特币。

 

现在,比特币在中国出现井喷的势头,一些淘宝店还出现了将比特币作为正式结算货币的店铺。只要在“淘宝”搜索页面,输入“比特币”关键字,就约有400多个“宝贝”。如节能灯、手机、十字绣、古董等实物,也有“周易服务”等虚拟物品可以支持比特币支付。不仅如此,2013421日,壹基金合作发展部总监霍庆川发布了一条微博,公布了雅安地震比特币捐赠地址,并称已收到意向捐赠50个“比特币”。霍庆川还曾表示:“我们会委托中国比特币公社出售募捐到的比特币。欢迎大家向壹基金捐赠比特币。”⑺在很多人看来,壹基金的态度反映了社会对比特币的认可。

 

据国外媒体报道,20141月李嘉诚旗下公司270万美元投资比特币支付公司。⑻李嘉诚通过旗下的创投基金维港投资投资了美国比特币支付企业Bitpay。某记者从Bitpay公司处证实了上述消息。另外在维港投资官网上,Bitpay已经列入其投资组合名单中,但该交易并没有公布细节。

 

据悉,Bitpay创立于2011年,功能类似于比特币“支付宝”。该公司网站称,其目标是“让比特币成为每个商家最喜欢的支付方式”。该公司媒体关系负责人JanJahosky,在邮件中对记者表示,2013年共有十家天使投资者和风投参与该公司种子基金,其中就包括维港投资。

 

20131022日,因看好比特币的行情,东阳市民乔先生在网上搜索比特币交易平台GBL公司,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在该交易平台充值9万元用来买卖“比特币”。1026日,发现该网络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不在线,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无法实施,一查才知道该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共被骗9万元。这是东阳市第一起因购买“比特币”被诈骗的案件,⑼警方提醒在网络上购买“比特币”的市民要注意甄别网站真假,防止被骗。

 

20131026日,一个自称是在香港的比特币交易平台GBL,页面忽然被篡改、关闭,接着用户们又纷纷被踢出GBL官方QQ群——这是他们与这个交易平台唯一的联系渠道。这时用户们才明白,GBL关门跑路了!

还没有来得及提现的受害用户们,在QQ群里约定组团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截至20131030日,尚无一个公安机构为此立案。报案者得到的多数答复是,这样针对虚拟货币的案件尚无先例,需要向上级汇报。

 

在比特币如此受欢迎的情况下,问题也由此而来,这种虚拟货币开始对传统货币产生影响,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使用比特币,那么美元、欧元、人民币都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内方面,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比特币继续发展下去,将演变成一场虚拟货币与传统货币的正面交锋。那么随着比特币的持续发展,它是否会扰乱货币体系?为此,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等专家奚君羊、杨涛都表示,比特币不太可能取代现有信用货币,但一定程度上符合金融发展。

 

2013125日中国一行三会映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及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给目前国内比特币热“降温”。央行在这一通知中称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此外,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包括金融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参与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承保比特币相关保险业务。受此影响,2013125日下午比特币交易价格出现跳水,国内平台比特币中国显示,比特币的价格已下跌19%。

 

三、各国关于比特币的法律现状

 

德国。20136月底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

 

美国。20138月,美国德克萨斯州地方法院法官阿莫斯—马赞特在一起比特币虚拟对冲基金的案件中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应该将其纳入金融法规的监管范围之内。

 

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表示,比特币一年上涨89倍,价格已高得无法持续,而它并不是货币。伯南克表示,“虽然美联储很关心虚拟货币与其它创新支付系统的发展,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美联储有权可以直接对这些创新或创新背后机构进行直接干预或监管。”

 

新加坡。尽管目前全球多国政府对比特币持谨慎态度,新加坡政府却逆势而行承认比特币交易,并出台了比特币交易的税收条款。

 

印度。印度比特币联盟Unocoin在今年18日举办的发布上表示,从今日起,比特币业务恢复正常交易。该会议的发起人称,比特币是一种合法的货币,且能够很大程度的改善印度的经济!

 

中国。继2013125日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国新办于2014115日举行2013年金融统计数据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比特币不具货币特性,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将会继续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加强监测、分析,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⑽

 

四、加强比特币管理的几点法律建议

 

1.密切关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使用情况,制订相关法规规章进行规范。

 

目前我国对电子货币监管法规方面比较少。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产品营运情况,适量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严禁以预付资金占用为目的的恶意发行行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支付结算办法》第六条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创新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手段。

 

在传统网络商品交易支付过程中,需要第三方监管机构来保障支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但比特币创建一套基于密码学原理而不基于信用,使得任何达成一致的双方,能够直接进行支付,从而不需要第三方中介的参与的电子支付系统。因此使用比特币购买商品,其特点是无法跟踪。但比特币每次交易都要向网络进行广播,因此可以开发相应的软件系统,由有关部门对广播信息进行收集,探索开发出监控、比对、锁定功能,对异常信息进行跟踪破解,解决利用比特币进行网络商品非法交易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

 

3.加大对比特币的交易监管力度,及时警示比特币的投资风险。

 

针对当前国内正愈演愈烈的比特币投资热潮,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及时警示比特币的投资风险,避免盲目追捧和投机行为;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尽快明晰其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就完善监管、配套措施,为其提供健康发展环境,如果不合法就尽快暂停比特币交易,避免更多投资者利益受损。

 

4.政府可指定一家或几家金融研究所重点研究比特币,密切关注世界各国比特币的发展动态。

 

【作者介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⑴《比特币沉浮录》(上),载财经国家新闻网,2013413日访问。

2013520日,计算机科学家特德·尼尔森(TedNelsonHTTP之父)在youtube上爆料称化名为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比特币创始人其实是京都大学的数学教授望月新一(ShinichiMochizuki)。

⑶魏玛共和国(德语:WeimarerRepublik)是形容1919年至”33年期间统治德国的共和政体之历史名词。

⑷《比特币兴衰史》,《科技与商业》2011124日。

⑸同⑷。

⑹《一个屌丝极客的比特币挖矿日记》,《新消息报》201354日。

⑺《壹基金获捐虚拟货币比特币在中国首次成捐赠物》,载人民网,2013426日访问。

⑻《李嘉诚旗下公司270万美元投资比特币支付公司》,载中国行业研究网,201417日访问。

⑼《浙江东阳现比特币诈骗案》,载新浪网,2013126日访问。

⑽《央行:比特币不是真正的货币将持续关注其风险》,载中国经济网,www.eastmoney.com2014115日访问。

[1]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200994日发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80号),200023日发布。

[3]《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2013125日发布。

 

原标题:从比特币看网络虚拟财富监管的法律问题

来源:法律信息网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编辑

牛律师刑事辩护网www.lawyer123.cn,依据最权威的法律法规,秉持最科学的刑辩技巧,坚持术有专攻成就刑事辩护品牌成功案例。为正在身陷囹圄或因犯罪即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亲友提供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的服务。牛律师刑事辩护精英团队,专注刑辩领域,案例成就金牌!

 

服务热线:4006066148

 

 

业务专长
合作伙伴>>
  • 牛律师网站系列
  • 法律网站
  • 其他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律师推荐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7-2022 www.lawyer123.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2003532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