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全国各级控告申诉检察干警进行网络培训
2014年12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网络培训,就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实施办法对全国各级控告申诉检察干警进行辅导培训。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依法为张某提出有罪从轻辩护意见
张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280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张某的辩护人。经依法会见被告人并查阅案件材料后,认为控方部分指控缺乏事实依据,且被告人张某对涉案款项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仅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外,由于张某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且相关款项用于单位支出,本案属单位犯罪,被告人
武汉易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牛律师刑辩团队律师成功从轻辩护
易某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及医师资格证且未在卫生局执业注册,不具备行医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2004年6月,被害人王某因病到被告人位于汉阳十里铺处医治,被告人陈某对其进行诊治,由被告人易某某为其注射输液,后被害人因心肌炎死亡。本案经过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充分调查案件事实及法律分析,最后选择罪轻辩护的策略。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故意杀人罪的从轻辩护
对于故意杀人罪,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非常擅长故意杀人罪的罪轻辩护。
找到当事人的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是从轻辩护的关键所在
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作出特定处理的情节,法定情节的内容都是对于所有的犯罪或者某几类犯罪或者某一性质的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具有决定意义的一般情况而规定的。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实施从轻辩护时是以找出当事人从轻处罚情节为首要任务。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推翻指控的法定从重情节也是从轻辩护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知道,法定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以规定法定情节的刑法规范的性质和法定情节的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定情节又可分为总则性情节和分则性情节。总则性情节,是依照总则性刑法规范的规定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分则性情节,是依照分则性刑法规范的规定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从功能上看,法定情节有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情节。
从对交通肇事罪中酌定量刑情节的研究到从轻辩护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从构成要件上看是指主观上具有过失;客观上侵犯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以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这里所说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包括是指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关的各种法规,如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等;主体可以是一般主体既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致人死亡,重伤或者是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从轻辩护之被害人过错责任
在刑事法律关系中,犯罪者与被害人是一对矛盾结合体。犯罪者对被害人侵害的程度,决定其自身受刑罚处罚的程度轻重;同时,被害人自身的过错,也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轻重。因此,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选择为当事人做罪轻辩护时,从被害人过错切入是也一种很好的辩护技巧的选择。
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直播或将常态化
3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4年度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济南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胡又明称,让社会公众了解今年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就是为了使得案件更加公开透明化。据透露,济南市中院将于明年在各监狱建设科技法庭,实现远程视频开庭、提讯,庭审情况同步录音录像,使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的直播、录播成为常态化。
可转为刑事自诉的未成年女孩被强奸案件:律师支招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前者的本质特征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非法性行为,不论哪种手段,都具有使被害者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特点。本案中,被害女孩已经17岁,是否属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是认定强奸罪成立与否的关键。如果司某和刘某事前预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以下简称监护侵害行为)的有关工作制定本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虐待罪可公诉可自诉:看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
有记者提及,虐待罪是自诉案件,但《意见》规定了若在无人告诉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这是否突破了现行法律规定?做出这个规定有什么依据?史卫忠回应称,《意见》规定,监护侵害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的,公安机关应当通报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告诉的,由人民检察院起诉。规定人民检察院起诉,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和第九十八条。刑法第二百六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24日开通,最高法执行指挥办公室同时挂牌。
此举标志着以执行网络查控为核心、覆盖全国的法院执行指挥系统正式运行。各级法院执行人员足不出户,通过法院内网就可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财产的查控。打造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天网。据介绍,最高法执行指挥系统将全国四级法院间的执行网络纵向互联,与各中央国家机关、商业银行总行网络横向对接。从基层法庭到最高法院所有的执行人员,都可以通过网络对债务人身份和财产信息
内蒙古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不当假释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监督纠正一起不当假释案,维护了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
在刑事二审中适用法律错误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冲突时如何处理
刑事二审中,如果发生适用法律错误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冲突时,该任何处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上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
被告人在二审期间才积极赔偿被害人,能否由此改判一审判决
在涉及到经济赔偿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积极赔偿,反映了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给被害人弥补损失的心态,如果能因此取得被害人方的谅解,则对案情扭转局势更加有利,多数情况下,可以被法庭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而酌情从轻处罚。但是,有些被告人在二审期间才积极赔偿的,能否据此改判一审刑事判决?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知道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其应当具有两大原则:一、全面审查原则;二、上诉不加刑原则。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总结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的实践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其第二审程序,是全部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关键性阶段。在第二审程序中,需要对案件的程序和实体处理进行全面审查,纠正一审时的错误环节,保证对案件的公正裁判,并终结诉讼。由此可见,第二程序设计是否详尽合理,对于保障案件的正确处理,以一个完善的制度去维护司法公正有重要作用。现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个问题,试做探讨:一、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刑事二审程序至少应当具备权利救济和裁判过滤两大功能
二审程序是救济程序,设立二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错误的裁判,体现法律的严肃性。我国的二审是对一审审判活动的延续。在这一审判模式下,刑事二审程序至少应当具备两个功能:一、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功能——权利救济功能;二、刑事二审程序的附属功能——裁判过滤功能。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谈刑事第二审程序中的诉讼关系
刑事二审审判中诉讼主体间的关系已产生变化,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作为“程序意义上的被告”应当派员出席二审法庭,陈述其作出一审判决的根据和理由,出庭时的法律称谓可名之为“必要诉讼参加人”。二审法院不应在一审法院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二审判决。但刑事审判要解决的问题是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即使一审判决错误,也只是一审承办法官对于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作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