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在性视角来研究乡村人民法庭的刑事自诉实践问题
对自诉案件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进行追问、分析和反思,有助于提升问题的认识能力和满足人们的合理诉求。自由裁量权是有效实现司法公正的“润滑剂”,没有自由裁量权的审判将难以保证个案的公正,而过分的自由裁量权也难以保护司法的公正,公诉案件中所涉及的自由裁量权更多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刑罚轻重的问题,而自诉案件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其所涉及的自由裁量权会表现在是否适用
结合司法经验来分析法官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存在的问题
由于刑事自诉案件属于轻微的刑事案件,相较于公诉案件而言,自诉案件是法官根据案情来确定是否给犯罪嫌疑人贴上犯罪标签的问题,这种纠纷性质的转化使法官在审理自诉案件时拥有相当空间的自由裁量权,下文笔者结合法学知识和司法经验来分析法官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存在的问题。一、被告到庭问题思考;二、被告态度问题思考;三、先民后刑问题思考;四、证据认定问题思考。
围绕我国自诉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展开论述
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表明国家追诉是现代追诉制度的主体,被害人自诉只能是公诉的补充。在此前提之下,为保障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一方面,应当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予以限制,控制在自诉制度所能担负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应该明确公诉与自诉之间的关系,规定公权力介入自诉案件的方式,明确公诉与自诉之间的转化与衔接的具体操作。
论我国刑事自诉的现状及自诉制度的改革—“废除自诉完善公诉”
理论界多专注于研究分析自诉不足的原因,并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而往往各学者谈及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案又趋于类似,根据司法中的案例数据分析的调查研究甚少,笔者在重庆市的多个基层法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研,希望能够更好地理顺自诉制度的改革。一、刑事自诉制度概述;二、各国(地区)刑事自诉制度考察;三、我国刑事自诉的现状;四、自诉制度的改革—“废除自诉完善公诉”。
论刑事自诉主体的成立条件、范围及自诉人的诉讼处分权
由于刑事诉讼法对这两个问题规定得过于原则,以致于人们对它们有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法学同仁。一、刑事自诉主体的成立条件;二、刑事自诉主体的范围;三、自诉人的诉讼处分权.
对在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预防进行探讨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的迅速发展,介入政府采购,实施同步预防,构建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成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我们工作中的摸索,笔者试通过此文对在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预防进行探讨。一、政府采购的基本情况;二、检察机关介入政府采购的作用;三、检察机关介入政府采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四、对检察机关在政府采购中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构想.
周永康案件到底有什么警示意义: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看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各地干部群众认为,查处周永康案,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党的纪律的坚决捍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维护,让人们对法治中国建设充满期待。周永康案的出现既有其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等原因,也反映了干部人事、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表达了对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腐败的期望。
欲实现职务犯罪预防的现代化,亟需在三个方面转换预防理念
治国关键在治吏,职务犯罪预防不仅是一个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在现代社会更是体现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极重要标志,而我国现时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基本上是感性的,表性的,缺乏理性精神,效果自然难期满意,由此,欲实现职务犯罪预防的现代化,亟需在三个方面转换预防理念:一、由道德教化到制度控制;二、由公权监督优先到公权监督与私权监督并重;三、由综合预防到文化改良.
研究职务犯罪预防和惩治的对策 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
重视和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研究,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望、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预防关键岗位职务犯罪产生工作应从哪几个几方面入手?
笔者认为,预防关键岗位职务犯罪产生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深化改革,优化权力运行机制;2.强化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3.建立规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保廉机制;4.采取措施,确保职务主体的个人素质。
浅谈“一把手”职务犯罪并提出遏制“一把手”职务犯罪的措施
当前我国的经济正在以每年8%的速度快速增长,而与此同时国内的职务犯罪行为也处于居高不下之势,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犯罪人的职务也越来越高……本文正是从我国目前职务犯罪的问题入手,通过一系列详实的数字及典型的案例,揭示了我国职务犯罪的严重现状。着重阐述了职务犯罪对国家经济现代化以及对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的影响和危害,并通过职务犯罪,特别是“一把手”职务犯罪所产生的政治
论震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必要性及其工作的重点
检察机关在抗灾和依法打击各种干扰破坏救灾活动的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应肩负起灾后重建庞大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的稳定。一、震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必要性;二、震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
从源头上预防、治理涉及“三农”的案件来预防农村职务犯罪
近两年,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检察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治理涉及“三农”的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多渠道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二是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运用非诉讼手段处理一些涉检涉诉案件;三是开展关爱“留守子女”系列活动。
从犯罪分子思考的角度来探讨如何预防犯罪
美国犯罪预防领域出现了一种新思维,即与贼易位思考。为使工作富有成效,犯罪分子知道的,警察至少也应该知道。一个高效率的犯罪预防警官必须在犯罪、威胁因素和解决方案等宽广的领域里知识渊博,见多识广。获悉罪犯怎么作案是预防他们犯罪的最基本的方法,像贼一样思考问题是预防犯罪的根本。
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对刑事和解的利弊进行理性分析
我们在制定一项刑事制度或刑事政策的时候,其能否有效地起到控制和预防犯罪的作用是应当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刑事和解作为一项富有创造性的制度,在预防犯罪上有其积极作用,但是从某个程度上讲又有其消极影响。因此,只有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才能更有效地实现犯罪预防。
以学校教育为出发点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一些设想
未成年人犯罪是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考虑到学校教育有着比其它教育更丰富、更全面、更系统的优势和作用,为此,以学校教育为出发点来探讨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1.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2.1教育人性化。
浅析企业适法计划与企业犯罪预防
企业犯罪原因的多元性特征意味着,有效地预防企业犯罪,必须注重企业本身的自觉与努力,这构成了企业适法计划存在的理论基础。企业适法计划发展的历史表明,其正在得到政策决策者的越来越大的重视,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了法定的辩护理由或者判断企业刑事责任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虽然在理论界对于企业适法计划存在着否定性的意见,但是针对不同犯罪人与不同犯罪的具体分析,企业适法计划对于
浅析留守儿童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其原因分析
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户籍制度和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催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由于家庭教育的突然断裂和缺失,加之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留守儿童犯罪问题已成为青少年犯罪中值得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认为,从家庭、学校乃至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角度关注留守儿童,从犯罪学的角度对留守儿童问题加以分析,通过消除教育差别,建立公平的受教育运行机制;强化对网吧
从域职务犯罪特点的、原因和预防对策的角度浅析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征地拆迁工作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既有主观上的意识淡薄,也有客观上政策和法律的漏洞,因此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督制度等方式进行多角度的预防。
从国内、国外或境外以及犯罪嫌疑人本身三个角度分析了涉外职务犯罪的原因
本文从国内、国外或境外以及犯罪嫌疑人本身三个角度分析了涉外职务犯罪的原因,并从制度角度:即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和加强国际刑事合作两个层面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和实践性的涉外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一、构筑科学的预防涉外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二、加强涉外职务犯罪惩治的国际形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