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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种类刑辩百科
犯罪种类,即罪名归类在刑法理论上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一、依据有无违反社会性(反道德性),分为自然犯罪与法定犯罪; 二、依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法定权益,可以将犯罪分为侵犯个人法定权益的犯罪、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及侵害国家权益的犯罪; 三、依犯罪行为的性质,可将犯罪分为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智能犯罪、风俗犯罪与破坏犯罪。《刑法》将犯罪分为以下九大类,即: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牛律师刑辩团队各律师熟读法条,深解法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够即时、有效、精准地为您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依,从而达到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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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刑事常识 — 犯罪种类
  • 什么是走私犯罪?内陆地区会发生走私犯罪吗?

    走私罪的概念很宽泛,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 最高法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走私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我国严厉打击走私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一般不规定死刑,但走私犯罪的最高刑基本都到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解决广大读者的疑惑。
  •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在刑法中有所缺失

    为了合理解决“犯罪集团”的刑事责任,刑法有必要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行为和责任有所体现。 应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罪”作为一种具体罪名,将其适用于刑法分则罪名中所有存在“犯罪集团”的情形,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 警方严打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原因

    2014年以来警方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96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5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35起,收缴各类枪支17支,子弹180余发。警方还公布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临汾市公安局打掉一个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从检察院角度看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把案件“入口关”,日以继夜,精细审查,严把案件“出口关”,指控有据,辩论有力,全面锁定被告人犯罪事实,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此案的成功公诉,展示出检察官们忠于职守、克难攻坚、擅打硬仗的精神风貌。
  • 为什么会滋生渉黑犯罪集团?

    滋生渉黑犯罪集团的原因:一、群众法律观念淡薄,防范意识不强;二、“保护伞”的保护;三、少数官员的腐化堕落与社会失业人员的增加;四、司法不公、效率低下、打击不力;五、涉黑犯罪公司化,这些公司化的犯罪集团有严密的章程和纪律,是今后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之一。
  • 如何区分集团犯罪和单位犯罪的异同点?

    集团犯罪与单位犯罪之间的异同:二者均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某一个或多个犯罪行为,参与犯罪的人数较多,通常都有组织性有社会危害性;集团犯罪中所有的参与者均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单位犯罪中,仅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 盗窃集团与一般共同盗窃中的盗窃团伙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团伙实际上就是三人以上多次盗窃犯罪团体,即通常所说的团伙犯罪,包括犯罪集团与一般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犯罪现象或形态,不包括犯罪集团。司法实践中,认定盗窃犯罪集团时,要把盗窃集团与一般共同盗窃中的盗窃团伙区分开来。
  • 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是什么?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法律认定上有着重要区别:黑社会性质犯罪有更强的组织性,依存的基础、组织的势力范围不同,犯罪集团一般没有政治上的庇护。
  • 什么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 犯罪集团的种类和处罚有哪些?

    由于犯罪集团较之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处刑也较重。它主要有反革命集团、走私集团、拐卖人口集团、抢劫集团、盗窃集团、诈骗集团、贪污集团、贩毒集团等,是我国刑法的重点打击对象。
  • 刑法中的犯罪集团是什么?

    犯罪集团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历来都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由三人以上组成;具有较为固定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的犯罪目的性。集团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纪律,其成员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牢固性,他们在较长的时间多次实施犯罪,甚至以犯罪为常业。
  • 被告人盗窃完毕后离开 对他人二次盗窃行为是否承担共同犯罪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是:被告人杨永涛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参加第二次盗窃行为,是否需要对两次盗窃行为负全部刑事责任?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永涛仅需对第一次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永涛对两次盗窃行为均承担刑事责任。
  • 从具体案例中把握构成共同犯罪的界限

    共同实行犯中的各犯罪人的行为相互联系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个人的行为处于整体行为的有机统一体中。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情比较复杂,区分是否为共同犯罪仍然有一定的难度。通过分析这些具体的案例,我们可以对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的界限有更明确的把握。
  • 如何界定共同犯罪实行过限行为?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因为新的犯罪情境的出现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责时应当看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超出行为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如果各共同犯罪行为人对新的犯罪行为存在明显的意思联络,则不属于实行过限行为。
  • 如何通过共同犯罪中表现的“组合结构”认定主从犯?

    就本案而言,犯意虽然是淳某某提起,但许某某等人均是积极参与,未经被害人周某某的同意,共同侵入其住宅,其行为均直接侵犯了刑法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所要保护的法益,故不宜划分主从犯,但在具体量刑时可结合各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大小有所区别。
  • 应如何认定绑架罪共同犯罪问题?

    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构成李某绑架罪的共犯,王某后加入李某犯罪行为,属于事中的通谋,根据承继共犯的理论,后行为人就其本人加入所实施的行为构成共犯。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不构成李某绑架罪的共犯。第一次提出绑架行为时,王某已经明确拒绝,即在犯意上与李某不存在共同犯意。
  • 共同犯罪中主犯已死亡能认定从犯吗?

    盗窃主犯刘某因意外事故已死亡,能否认定为李某从犯?第一种意见认为,主、从犯是相互依存的,既然共同犯罪中的刘某已经死亡,主犯不存在了,从犯当然也就不存在;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刘某已经死亡,但主犯的地位是不变的,只是因其死亡法律对其免于追究,相对应的李某应认定为从犯。
  • 哪些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

    以下几种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同过失犯罪行为、故意加过失的情形、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实行过限的情形、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先后犯的特殊情形。
  • 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两个人有预谋有协商的一起犯罪的活动,对于刑事责任两个人有轻重,主犯将重罚。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什么是共同犯罪的主客观方面?

    共同犯罪行为和单独犯罪行为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共同犯罪行为,除实行犯的行为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以外,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例如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都是由刑法总则规定的。只有把这些行为与实行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
  •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形式有:必要的共犯和任意的共犯;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即犯罪集团或称有组织形式的共犯);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
  • 从四则案例看涉黑犯罪团伙

    方志文为首,以被告人方新江、崔广洙为骨干成员,人数较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受严惩。以陈毅锋为首的“冠丰华”特大涉黑案曾震惊深圳,该团伙重要成员李献格潜逃7年之后终难逃法网。制售假茅台团伙锒铛入狱。委托经营停车场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
  •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团伙盗窃罪量刑幅度: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什么是恶势力团伙犯罪?如何辨别?

    笔者认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应当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作为一种势力团伙,是以多人(3人以上)为前提的组织或群体,二是恶势力团伙有特定的行为、活动区域等特征,三是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五个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有:孙开万、吴斌勇、李志军、曾外朝、姚纪江。
  • 从一则案例看犯罪团伙如何实施诈骗行为

    李某等人谎称是淘宝客服人员,用手机拨打该电话询问退款事宜。此外,李某等人还在网上发布虚假的财付通客服电话实施诈骗。4名被告人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家属积极退赔赃款给被害人,法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判决。
  • 为什么会多地出现聋哑人团伙盗窃犯罪的现象?

    连续四天发生相似盗窃案,警方锁定两名聋哑人,通过汇款记录抓9人,抓获头目收缴百万元。公安部指挥21个省份公安机关统一行动,打掉61个危害极大的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60名,解救被拐聋哑人70名,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杨二都在行动中落网。
  • 90后犯罪团伙的作案特点是什么?

    海淀区“90后”犯罪以财产犯罪为主,排在前五位的犯罪类型依次是: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奸。这些嫌疑人成员大都在网吧内结识,并以网吧作为平时聚集的主要场所,一般选取夜间单身或一男一女行走的行人和年龄较小的学生作为猎取目标。
  • 如何打击防范犯罪团伙?

    笔者提出打击和防范团伙犯罪的几点意见:要露头就打,公安机关要加强排摸,加大处罚力度;要重视青少年的正规教育,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系统工程;积极开展各种社会综合治理,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文化导向、法律导向,营造出良好的社会风尚,构建和谐社会。
  • 犯罪团伙的诱因是什么?

    带有宣扬犯罪的影碟、网站、书刊等,给犯罪团伙提供了直接仿效的条件,从而诱发犯罪,现今的犯罪团伙已不再是单纯为求生存温饱而走上犯罪道路,更多的是为了寻欢作乐贪图享受而误入歧途。这些团伙成员经历或家庭状况相同,“同命相连”的感觉使他们有归属感,容易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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