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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条件刑辩百科
立案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依赖的标准,往往由侦查机关制定。从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来看,立案是刑事程序的开始。侦查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立案标准来立案,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一旦介入案件中,如果发现其没有按照立案标准来立案,将会要求撤销案件。本团队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常常发现侦查机关是没有按照立案标准予以立案的,都要求其撤销案件,且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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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刑事常识 — 立案条件
  •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标准之程序标准与实体标准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3)具体的诉讼请求;(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

    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 浅析公安刑事立案标准存及其还存在的问题

    公安刑事立案标准存在的问题:一、公安刑事立案标准现状,是一种重打击、轻保护执法思想的表现;二、具体立案标准与指导性标准、起刑点等不一致,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三、容易导致滥用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侵犯人权;四、容易导致行刑不分,规避司法审查,不利于国家权力部门之间互相监督制约。
  • 如何掌握立案标准 提高立案的准确性成为各级政协开展提案承办工作的重中之重

    政协提案是党和政府沟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各级政协实现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因此,如何掌握立案标准,提高立案的准确性就成为各级政协开展提案承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从我州以往处理政协提案工作的情况看,我们认为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于研究解决:一、提案不能偏题;二、要打造精品提案;三、提案必须全面、完整;四、对涉及政府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因为“行政不
  • 浅析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
  • 重新审视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分析其利弊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加以完善

    职务犯罪侦查是刑事侦查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对侦查程序的研究大多停留在从技术层面来分析,而缺乏整体构造上的探讨,以致于忽略了一些更具根本性的理论问题。一、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现状和弊端;二、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主要类型;三、完善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构想。
  • 浅析刑事诉讼立案的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 什么是立案标准--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起诉或者审判所依赖的标准。
  • 刑事立案环节打击犯罪功能的失调应当引起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刑事立案中,存在应立不立现象。应立不立具有诸多危害,且危害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并导致刑事诉讼打击犯罪功能的不足。从司法实践来看,现行立案监督制度不足以解决应立不立问题,必须对现行立案监督制度进行适当的改革,明确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的全面知情权力,并配合以台账通报、类型案件信息分析处置、监督建议和指导、投诉审查等相应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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