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古今对照、中西比较为视角来探讨我国当下刑事拘传制度的几个重要问题
刑事拘传是我国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历来我国刑诉法有关拘传的规定都很简略,导致其实用性差、司法适用率低。新修刑诉法出于人权保障之目的,修订了拘传制度,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拘传的对象范围、时限与间隔、适用条件、法律监督等方面。以古今对照、中西比较为视角进行探讨,可为拘传制度的完善提供一种进路,藉以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的理性运作。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及与拘留的区别?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及与拘留的区别?拘传措施在民事执行中的适用执行人员实际上有时只需要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即可解决问题,一旦宣布司法拘留,在后续的工作中反而增加了矛盾,丧失了工作余地。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运用拘传措施不仅是为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清其财产状况,进行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可成为排除妨碍执行的行为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拘传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帮助?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拘传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帮助?本团队律师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以下控告:(1)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如犯罪嫌疑人被体罚、殴打等;(2)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如申请侦查人员回避、要求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进行解除等;(3)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