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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刑辩百科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知道,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拘传: (1)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2)己经两次传票传唤; (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团队律师还知道,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即使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而且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拘传的地点,一般情况下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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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刑事常识 — 拘传
  • 以古今对照、中西比较为视角来探讨我国当下刑事拘传制度的几个重要问题

    刑事拘传是我国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历来我国刑诉法有关拘传的规定都很简略,导致其实用性差、司法适用率低。新修刑诉法出于人权保障之目的,修订了拘传制度,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拘传的对象范围、时限与间隔、适用条件、法律监督等方面。以古今对照、中西比较为视角进行探讨,可为拘传制度的完善提供一种进路,藉以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的理性运作。
  • 填写拘传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凭证文书。这种凭证文书具有不可违抗的法律强制力,被拘传人必须服从,不得拒绝。该证不得多次使用,每次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在12小时内不能结束时,应当将被拘传人妥善安置好,并重新填发拘传证。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及与拘留的区别?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及与拘留的区别?拘传措施在民事执行中的适用执行人员实际上有时只需要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即可解决问题,一旦宣布司法拘留,在后续的工作中反而增加了矛盾,丧失了工作余地。因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运用拘传措施不仅是为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清其财产状况,进行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可成为排除妨碍执行的行为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解答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为您解答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对于传唤,《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显然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拘传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帮助?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在拘传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哪些法律帮助?本团队律师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以下控告:(1)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如犯罪嫌疑人被体罚、殴打等;(2)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如申请侦查人员回避、要求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进行解除等;(3)侦查人员在办案中违反法律规定,侵犯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教您计算拘传的时间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教您计算拘传的时间。拘传是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常用的一种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的程序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的程序:1.公安机关在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履行审批手续;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持有《拘传证》,并且要责令犯罪嫌疑人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3.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首先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写明被公安机关拘传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结束后,还应当让其在《拘传证》上写明讯问结束的时间;4.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执行中适用拘留和拘传应注意的问题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执行中适用拘留和拘传应注意的问题:1.强化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2.多用拘传,慎用拘留;3.充分发挥拘传作用。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的程序与特点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论拘传的程序与特点。拘传的主要程序是: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2.拘传的执行;3.拘传的次数与时间;4.拘传的地点;5.拘传的结果。特点:(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已经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就讯,而不是强制待侦、待诉、待审,因此拘传没有羁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拘传的适用条件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谈拘传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三层意思:(1)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须出庭参加诉讼;(2)己经两次传票传唤;(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拘传?

    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告诉您什么是拘传?公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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