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基本内容、衡量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标准等问题
刑事裁判文书说理主要包括定性论证、量刑论证、总结性意见和对控辩双方不同意见的采纳说明以及引用法律条文等内容。评价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优劣可从正确性、针对性、平衡性等方面进行。法官后语、附案件裁判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结案报告书论文化、规范说理制度等方式可以有效地辅助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切入点;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可以提高裁判质量,维护司
通过判决书的量刑说理向公众传递量刑合法性与合理性
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包括定罪说理与量刑说理。以往法院在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时,往往只是单纯确认事实而不指出裁判理由,即使有个别说明裁判理由的,也是结合犯罪构成理论论证犯罪的定性问题,而对量刑结果的产生不予释明,这违背了审判公开的基本原则。刑事裁判文书应当在判决理由申明确产生量刑结果的各要素,并充分运用证据对量刑理由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公开释明。
论指导性案例的内在特点及与司法实践的需求
案例指导制度设立后,为满足司法实践需求,有必要重视普通案例的参考功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后,传统制度框架下普通案例存在的局限性得到了有效克服,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平台,普通案例的参考功能也得到了一定的扩展。为确保普通案例发挥预期的参考功能,需要明确其法律定位,同时在裁判文书上网的背景下,有必要重视普通案例裁判文书的规范要求。
从法效力的视角对汉代地方行政下行文书展开探讨
教是汉代地方行政长官常用的一种下行公文,亦是汉代儒家教化作用于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表现形式,具有很强的法效力。而且,随着地方长官的政治权威与重刑理念逐渐贯彻到教的运作过程中,其法效力还得到不断强化。此外,教在制颁过程中较少受到朝廷干预,这一方面保障了地方行政运作的有效畅通,增强了地方长官的行政决策力;但另一方面则导致教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凌驾于朝廷诏书之上,弱化了
法庭辩护词(刑事)文书的制作要点有哪些?
法庭辩护词(刑事)。一、文书的制作要点:1.首行要写明标题;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一)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三)案由和案件来源;(四)案件事实情况;(五)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六)告知事项。
不起诉决定书对未认定的事实也应说明
笔者认为该做法不妥,相对不起诉决定书中未认定的案件事实也应予以说明,理由如下:一是相关司法解释包含了该项内容,应视为对此已作出规定;二是有利于保护公安机关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符合刑诉法立法精神;三是有利于检察机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原审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情况。数名被告人的依从重至轻顺序分别列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的批复》已于2007年4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3日起施行。二○○七年四月十一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近来,一些法院对在裁判文书中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的问
论如何提高检察文书说理性
提高检察文书说理性,一是有利于促进检务公开,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二是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使流程、论证过程更加透明,有利于促进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笔者认为,加强检察文书说理性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讲证据,夯实基础;第二,讲法理,恪守公正;第三,讲情理,体现人文关怀。
浅析现行法律和相关文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修改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书的几点意见
本文从一下几点来完善刑事抗诉程序及其相关法律文书。一、现行法律和相关文书存在的主要问题;二、修改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书的几点意见。
论法律文书中模糊词语的形成原因、适用范围、特定作用及其操作禁忌
法律文书在大量使用确切性语言的同时,有条件有限制地使用模糊词语,使“确切”与“模糊”各得其所、各司其职,就能更好地为司法实践服务。一、法律文书中模糊词语的形成原因;二、法律文书中模糊词语的适用范围;三、法律文书中模糊词语的特定作用;四、法律文书中模糊词语的操作禁忌。
基层检察院在制作和适用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笔者对这些法律文书进行了调查,发现基层检察院在制作和适用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制作和适用检察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三、提高制作和适用检察法律文书质量的措施。
法律文书样式及其改革得到法律形式的确认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推广与运用
立法与司法是法律的两大部分。虽然法律文书在司法上的功用很大,但是在立法上没有得到确认,这对法律文书的规范、实施与推广有极大的阻碍,不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法律文书是诉讼的文字凭证,这只是司法的认可而不是法律形式的确认;二、法律文书样式及其改革没有得到法律形式的确认,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得到推广与运用。
就司法机关法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谈谈改进法律文书语言运用的几点意见
在这种社会大变革的前提下,我们的法律文书制作,在语言运用上却没能及时跟上时代的变化,出现了种种与现实不适应的状况,以下,本文就现实中我国司法机关法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谈改进法律文书语言运用的几点意见。一、司法机关法律文书制作中的语言运用所存在的问题;二、改进司法机关法律文书制作中语言运用的措施。
论述法律文书语言运用的表意准确、质朴庄重、言简意赅以及逻辑谨严的特征
法律文书的语言运用虽有多种类型,且各种类型自有其特点,但它们也有共同的特征。下面简要论述法律文书语言运用的几个主要特征。一、表意准确;二、质朴庄重;三、言简意赅;四、逻辑谨严。
论春秋时代特殊的法律文书--盟书与现代的法律文书的联系
从盟书的写定、结构、保存与应用等方面都可以看出,盟书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书,有规范行为、迫使人们践履相关约定的特征。一、盟书的写定;二、盟书的结构;三、盟书的保存与援引。
论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规范性目标、调节性目标及其保护性目标
论法律文书的秩序价值——研究法律文书规范的一个重要视角。一、对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理解;二、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规范性目标;三、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调节性目标;四、法律文书秩序价值的保护性目标。
把法律说透就是揭开法理深奥的面纱 露出情理的真实面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明确要求“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强化对证据、案件事实的分析论证,提高检察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据此,应当对制作检察法律文书加以改进和规范,增强说理性,使之满足工作需要。一、检察法律文书的现状:三个不足;二、检察法律文书的改进:三个要求;三、加强释法说理的三个效用;四、检察法律文书改进的保障.
对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问题加以阐述 以期对初查规范化建设提出些许建议
笔者以“规范执法行为”为出发点,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初查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问题加以阐述,以期对初查规范化建设提出些许建议。一、目前初查法律文书运用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二、以上诸问题之原因分析;三、规范初查工作配套法律文书格式的必要性;四、在规范制作初查法律文书格式方面的一些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