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对保障人权的重要性以及应该如何去保护辩护权
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在现代化法制国家势在必行,因为辩护权便是保护人权的基础,辩护权的保障体现了国家法制化程度,然而现实中会见困难重重,问卷限制多,调查取证繁。加强对人权的保护是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国际上的发展趋势,这些问题都值得法学工作者进一步思考。新刑诉法为侦查阶段的律师名正言顺地履行辩护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
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基础程序,其任务是由侦查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具体工作是收集相关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长期以来,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上一说到刑事辩护的概念,就是指在刑事审判活动中针对指控的犯罪所进行的实体辩护。前已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刑事侦查处于高度保密和封闭的状态,除侦查机关及侦查人员外,其他机关和人员是不可介入的。追寻前辈律师们的政治足迹 对于正确认识和对待律师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新中国建立之前,曾经出现了一批具有律师身份的政治活动家。回顾那段历史,对于正确认识和对待律师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1.毛泽东手书邀请江庸律师参加新政协;2.董必武说,“沈钧儒先生是“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3.周恩来说,“刘崇佑先生是中国一位有正义感的大律师”;4.胡乔木说,“写党史不能忘了陈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