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将犯罪现场重组的刑侦方法应用到刑事辩护实践活动中
犯罪现场重组方法是公安刑侦人员利用犯罪现场收集到的证据(包括形象痕迹、印象痕迹、心理痕迹),分析推断案件性质、犯罪行为发生的经过顺序、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征,从而推走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进一步全面充分收集犯罪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查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侦查认知方法。刑事辩护律师能否将犯罪现场重组的刑侦方法应用到刑事辩护实践活动中,以期达到更好的辩护呢?答案是肯如何面对诱惑侦查手段的使用及由此带来的被诱惑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诱惑侦查作为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已为许多国家的立法认可,但在我国刑法、刑事程序法及司法解释中,对其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由此,导致了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处理颇有争议性。而对于机会提供型的诱惑性侦查案件,律师则主要考虑作罪轻辩护:1.从立法的精神和原则进行辩护;2.从实体法的角度进行辩护;3.从程序法的角度进行辩护。违法侦查行为投诉处理机制实务探究——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视角
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强化了以检察监督为主的违法侦查行为投诉处理模式,使我国违法侦查行为权利救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突破。但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违法侦查行为权利救济的规定仍然比较原则,为增强实践中的可操作性,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在程序设计上要解决好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违法侦查行为投诉主体、受理条件、利害关系人的范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但辩护人的地位有了,辩护权如何行使呢?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认为,刑事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权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会见权”;(二)办理取保候审;(三)代理申诉控告;(四)提交辩护意见;(五)其他辩护权的行使。在侦查阶段要实现有效的辩护一定要敢于理直气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侦查阶段,律师作为法律帮助人,没有完全的辩护权,在这一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这一阶段律师也可以向侦查人员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意见。牛律师刑事辩护团队律师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侦查阶段辩护技巧:一、对有关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的法律规定要熟知;二、对应享有的诉讼权利要积极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