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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刑辩百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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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百科 — 罪名档案 — 故意伤害罪
暴力犯罪之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及与强奸、抢劫过程中情节和与其他犯罪的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伤害的故意,而不在于行为人行为人对他人重伤的结果是否具有过失。根据行为时的客观环境,行为人存在伤害的故意,则无论是轻伤的故意还是重伤的故意,或者难以辨识,均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如果行为人不具有伤害的故意,而是出于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显然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暴力犯罪之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及量刑标准
将连续伤害多人的行为认定为同种数罪,面临着应否并罚的问题。对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种数罪的,原则上应以一罪论处。但是,在以一罪论处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时,应当实行并罚。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
暴力犯罪之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及其犯罪构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暴力犯罪之故意伤害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自伤不构成本罪,但以下情形应负刑事法律责任。 一般殴打行为时指未造成伤害或者只造成轻微伤害的行为,属于违反《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不构成本罪。 轻微伤与轻伤的具体区别,根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判断。一般而言,轻伤与轻微伤的区别的主要标志在于伤口能否自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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